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基金(LOF)招募说明书5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3: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于2005年9月8日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
(二)基金类型及存续期 本基金类别:混合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存续期:不定期。 (三)募集信息 1、募集方式: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销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发售,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 2、募集期限:自本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05 年9月19日至2005年10月28日,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其中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发售情况见各销售机构在当地的公告。 3、募集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募集场所: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销售服务代理人的营业网点及其他的合法发售场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城市(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或当地销售服务代理人公告)。 5、基金募集规模:本基金不设定预期募集规模 6、基金份额面值:1.00 元 7、认购费用: 投资人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场外认购提供两种认购费用模式。投资人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而递减,场外选择后端收费模式不能进入场内交易。本基金场外认购费率如下。 投资人选择前端认购费用模式时,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人选择后端认购费用模式时,具体费率如下: 场内认购只能选择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场内认购的券商佣金比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设定。认购费将用于支付发售期间审计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销售费及市场推广等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 本节只针对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认购后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适用本节的相关规定。 1、认购时间安排: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约定(见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见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份额按照单笔认购本基金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T+2 日起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正式公告生效后第二天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4、认购的限额:通过代销机构网点认购的投资人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1000元(含认购费),但须按照每次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5、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只能存入商业银行的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的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折算份额部分免认购费,利息折算份额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6、基金认购份额和认购价格的计算 (1)前端收费的计算 如果投资人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 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10000元,认购费率为1%,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10)/1.00=9910.99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本金可得到9910.99份基金份额。 (2)后端收费的计算 如果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适用的后端认购费率交纳后端认购费,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10000元,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若其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0)/1.00=1001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若其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可得到10010份基金份额。假设其选择在1年半后全部赎回,认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则其需要交纳的后端认购费用为: 后端认购费用=10010×1.00×0.8%=80.08元。 (五)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 本节仅针对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发售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适用本节的相关规定。 1、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方式和对象 (1)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在发售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交易日交易时间内持续挂牌定价销售本基金份额(具体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销售渠道: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销售渠道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销售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场内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制 (1)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 (2)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场内认购首次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场内认购每笔认购量最大不能超过99999000份。 (5)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3、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挂牌价格为基金面值。投资人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2)投资人场内认购需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由认购人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人场内认购的券商佣金比率。 (4)场内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1+券商佣金比率)×认购份额 券商佣金=挂牌价格×认购份额×券商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 / 挂牌价格 例: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10000份,若该投资人所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设定券商佣金比率为1%,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挂牌价格=1.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1+1%)=101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 / 1.00=10份 即投资人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元,利息折算的份额为10份。 4、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5、认购程序 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认购的方式及确认等均在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详细列明,详情请参看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即可代理基金份额的场内发售。尚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买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