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交易所就上市公司做好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发出通知。通知指出,按规定格式增加披露以下内容:其一,2006年年初和本报告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额;其二,2006年前三季度清欠进展情况,包括清欠金额及清欠方式;其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是否已全部完成,若尚未清欠完毕的,公司董事会已制定的清欠方案是否能够按计划实施;其四,调整清欠方案的,应重新制定清理占用资金的具体清欠方案,按月份列出清欠方案实施的时间表,确保在2006年底之前彻底完成占用资金的清理工作。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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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上市公司第三季度财报将于10月11日登场,上交所和深交所9月28日分别发出通知,对此进行部署。通知特别要求,未完成清欠工作和股改工作的公司必须在三季报中披露详细清欠进展和股改障碍。通知称,所有上市公司应于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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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季报的披露工作接踵而至,并且成为当前市场中关注的焦点和投资热点所在。投资者需要把握3个原则:精挑细选、优胜劣汰、结合历史。[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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