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交易所发出通知——三季报11日开始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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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11:0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深沪交易所昨天就上市公司做好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发出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对未完成清欠工作和股改工作的公司提出了增加披露详细清欠进展和股改障碍的要求。 通知指出,对于2005年底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上市公司,应当按规定格式增加披露以下内容:其一,2006年年初和本报告期末非经营性资金
对于在本次季报公告日之前尚未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通知明确要求此类公司应对股改计划安排作出说明,详细说明未启动股改的原因和存在的主要障碍或困难。 根据均衡披露的要求,深沪交易所原则上每日分别安排不超过50家和100家上市公司披露三季报。中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