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资本动态|违规提供财务资助,青岛中程(维权)收监管函 来源:财经网
财经网讯 9月17日,因违规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且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中程”,股票代码:300208.SZ)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17年10月,青岛中程为21名员工代缴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款合计3793.83万元,其中,为时任副总经理兼董秘莫柏欣代缴税款296.12万元,上述代缴税款直至2019年8月19日才归还完毕。
青岛中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1.3 条、第 7.1.5条的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1.3 条、第 7.1.5条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深交所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成立于1998年,专业从事电网节能、环保及电能质量优化解决方案的电力装备供应商,今年上半年,青岛中程的业绩“不容乐观”。
半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5.36亿元,同比减少37.24%;实现净利润-2224.03万元,同比下降1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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