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资本邦讯,据飞利信年报披露,2018年第四季度收入为-5.39亿元,并在在回函中表示其原因包括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产生的影响,现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回函内容就相关情况做出进一步说明:
1.说明涉及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客户与供应商信息、起始时点和持续期间,以及报告期内各季度的销售规模。
2.说明公司在季报、半年报中对相关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原因,年审时会计师提出改为按净额法确认的原因,以及按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分季度差异金额。
3.说明公司在第四季度冲减前期按总额法确认的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属于会计差错更正,是否需要修正前期财务报表数据。
据公开资料显示,飞利信是一家集研发、生产、营销、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能源互联网领域的能效管理专家。日,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300287.SZ)发布公告称,收到相关股东退出参与设立科技保险公司的通知。鉴于监管政策环境变化,及未来发展战略及项目实际情况,飞利信决定,将会根据设立科技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重新寻找有意向的股东。
图片来源:123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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