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2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北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行政执法信息显示,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事实。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北海中信国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国安”)及施工单位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建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罚款金额共计逾220万元,其中,北海国安被罚217万元;两家施工单位各被罚1.9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是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城市”)开发的综合项目。北海国安隶属于国安城市。
中信国安集团是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信国安”,股票代码:000839)的控股股东。其股东结构如下: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中信国安”36.44%股权。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是中信国安集团全资子公司。
北海国安成立于1992年12月14日,是国安城市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国安城市持股40.00%,认缴出资1亿元;西藏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00%,认缴出资1亿元;巨合(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00%,认缴出资5000万元。西藏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同为国安城市子公司。
国安城市官网显示,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项目位于广西区北海市银海区东南侧,占地面积6676亩,规划建筑面积达320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仅0.7,绿化率高达70%。多种物业类型涵盖高层住宅区、别墅区、主题酒店、主题公园、游乐设施等。
国安城市是中信国安集团核心企业,经营业务以基础设施与房地产投资为主,涵盖城市运营全线产业。目前,国安科技控股房地产业务已入驻北京、上海、江苏、四川、云南、广西等多个省市。
这篇名为《北海市住建局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台账(2019年第二季度第三批)》的行政执法信息显示,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项目无证施工的相关责任单位共发出4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北建建罚〔2019〕029号:行政相对人为北海国安。其违法事实如下:北海国安建设的“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YG-08-01地块一期(一期地下室及S7商业)”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80.06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北建建罚〔2019〕030号:行政相对人为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违法事实如下:北海国安建设的“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YG-08-01地块一期(一期地下室及S7商业)”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场施工。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9万元。处罚依据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北建建罚〔2019〕031号:行政相对人为北海国安。其违法事实如下:北海国安建设的“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YG-08-05地块(1幢住宅楼、地下室及S1-S3商业楼)”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37.13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北建建罚〔2019〕032号:行政相对人为吉林省建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违法事实如下:北海国安建设的“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YG-08-05地块(1幢住宅楼、地下室及S1-S3商业楼)”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吉林省建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场施工。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9万元。处罚依据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责任编辑:常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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