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9-06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13人,公司董事长安进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佘才荣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0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江淮汽车 临2019-070)。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9-070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通过向关联方销售汽车及相关服务,可以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公司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提交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鉴于发展需要,公司将向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大众”)销售汽车及相关服务,预计2019年度销售金额为6亿元左右。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安进先生兼任江淮大众副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佘才荣先生兼任江淮大众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李明先生兼任江淮大众董事总经理,因此本公司与江淮大众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关联人兼职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176号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纯电动汽车;研发、制造电动汽车电池等新能源汽车相关核心部件;销售整车以及其零部件、组件、配件;进口及在中国购买其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要的货物及服务;出口整车以及其零部件、组件、配件;保证其产品的售后服务;仓储和运输服务;培训、咨询、试验和技术服务;出行解决方案服务;二手车平台服务,二手车经销、经纪及鉴定评估;开展与上述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有关的和/或支持上述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的其他业务活动,有审批要求的均需获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末总资产 201,804.02 万元,净资产172,603.26万元;2018 年度江淮大众尚处于研发投入阶段,未实现批量销售,因此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实现净利润 -27,396.74万元。
主要股东: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本公司持股50%。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安进先生兼任江淮大众副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佘才荣先生兼任江淮大众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李明先生兼任江淮大众董事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规定,江淮大众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该企业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内容:本公司向江淮大众销售汽车及相关服务;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结算方式:由交易双方按月结算;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在签订具体购销合同时,根据产品特性和各自的结算政策进行具体约定;
争议解决: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协商补充;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性亦未受到影响,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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