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年10月10日 02:1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仍保持10元/股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9日和2019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76,2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3%,最高成交价为6.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870,623.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7月15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881,642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470,41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积成电子 回购 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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