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潮水退了才知道谁在裸泳”,一张榜单尽显中国经济的“大事”与“大势”! “2018十大经济年度人物评选”火热进行中!【点击投票】Pick你心目中的商业领袖
税务总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问题解答 个税申报“被受雇”可申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昨天(8日)就近期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针对部分纳税人反映: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任职受雇信息”一栏中出现了自己从未任职的单位信息。
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遇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申报人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遇到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在手机APP上点击该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申诉”按键发起“申诉”,此时,不会影响申报人办理涉税事项,也不会增加申报人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税务部门也将尽快核实处理申诉人的涉税信息冒用问题,如情况属实,税务部门将对冒用单位或个人的涉税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对信息冒用产生的非涉税纠纷或法律责任,申报人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各级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好申报人的合法权益。
房贷扣除可次年汇算清缴
就个人房贷扣除是否符合报送条件等问题,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如果纳税人对本人或配偶的房贷是否符合条件还不太确定,可以抓紧查阅合同或者咨询有关部门,尽快确定是否符合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又没有来得及当月报送,可在报送相关信息后的年内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扣除。
责任编辑:万露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