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经发行人认可的已发行地方债以及发行对象包括柜台业务投资者的新发行地方债券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柜台交易。
同时对开展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开展柜台业务进行了规范,提出应当优先向地方债发行人所在地的投资者开展上述柜台业务。此外,《通知》还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向投资者有效传递信息。
想买地方债?年收入最低50万
根据通知显示,地方政府债券成为继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国家开发银行债券后又一类可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的品种。
那么作为个人投资者,购买地方债有哪些标准呢?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显示,个人投资者想要购买地方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年收入不低于五十万元,名下金融资产不少于三百万元,并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
发行人决定是否开通柜台业务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技术负责人张伊君表示,地方债柜台业务的开通,扩大了地方债投资者的范围,有望提升地方债交易的活跃度,进一步完善地方债定价机制,并对地方债一级市场发行产生正反馈作用。同时,地方债柜台业务开放有利于增加个人投资者的投资产品类型,增加资产配置的安全性,有望受到个人投资者的青睐。
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通知》规定,只有发行人认可的已发行地方债以及发行对象包括柜台业务投资者的新发行地方债券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柜台交易,因此是否会开通柜台业务还需要看发行人的意愿。
为地方债增加新的约束
张伊君认为,随着柜台业务的开通,地方政府债的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比例短期内预计将有小幅度提升,中长期来看个人投资者有望成为地方债交易的重要力量。投资者向个人扩容,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说,也有利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形成新的外部约束。
另外,中国债券信息网上面,柜台业务一栏中,已经出现了地方政府债,只不过目前营业网点、最优报价等选项打开后还没有数据。
责任编辑:牛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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