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赫达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9号文同意注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赫达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8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60,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0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3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7月3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赫达转债共计4,112,695张,即411,269,5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8.54%。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7月5日(T+2日)结束。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853,55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85,355,3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3,74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374,7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商全额包销。此外,《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5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33,752张,包销金额为3,375,200元,包销比例为0.56%。
2023年7月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
联系人:毕松羚
联系电话:0533-669603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40822、010-60840824
发行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发行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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