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股份回购决议的前一交易日(2023年7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7月3日前十大股东持股信息
注:持股比例为占公司总股本922,418,160股的比例。
二、2023年7月3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
注:持股比例为占公司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5,748,160股的比例。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1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9)。
2023年7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公司股份回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63,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7.2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7.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22,33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情况符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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