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维权女司机”在沪被指职务侵占、合同诈骗,警方为何不予立案?
作者:邬林桦、朱奕奕
“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后
有人指认女车主涉嫌诈骗
以及700多万元卷款逃逸案
“维权斗士”变成被维权对象
6月10日
西安奔驰女车主担任监事的
“上海竞集”被警方查封
该公司旗下的“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
办公室被贴上封条
警方通报:不予立案
昨天下午,上海警方就“西安奔驰维权女司机”薛某某及其所在公司被指涉嫌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犯罪一事,通报调查结果。
2019年5月16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称,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股东黄某某,监事薛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于当日依法对此案受理并开展审查。现将该案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未发现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股东黄某某、监事薛某某在运营、管理公司“守艺人”项目过程中,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情况。
在调查中未发现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项目供应商及商户财、物的行为。
据此,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为何不构成职务侵占犯罪?
为何不涉及合同诈骗犯罪?
小观采访了闵行公安分局民警
详细披露案件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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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不到一年商户陆续撤离
据闵行警方调查,上海竞集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主营业务为餐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餐饮服务等,股东为武汉竞集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铂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黄某香(系薛某艳母亲),法定代表人为黄某香。
自2017年5月起,徐某注册成立竞集公司对外经营“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餐饮项目,先后与谟非公司等60余家供应商签订装修、设备供应、广告等合同,进行装潢,同时与上海本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商户签订《联销经营合同》,对外招商。
2018年6月,“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对外营业。其后,入驻商户因店铺漏水、电力供应不足及公摊费用等原因与竞集公司发生矛盾。同年8月,双方就统一收银事项产生争议,部分商户自行收银,双方矛盾激化,入驻商户陆续撤离,至2019年6月结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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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经调查,警方未发现上述3人有将公司资产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和行为。上海竞集公司划入徐某、薛某艳个人账户的资金以及公司备用金均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且资金使用情况得到全体股东同意,未发现徐某、薛某艳及黄某香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5月28日上海竞集把企业所有的财物账册、日记账、明细账、总分类账、各种合同、银行流水及股东个人银行流水等13项资料向警方进行了交付及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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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集公司不构成合同诈骗
为上海“竞集守艺人”提供装修、广告宣传等服务的供应商及部分商户代表也提出,徐某和薛某艳存在合同诈骗行为。部分供应商代表称,竞集公司以先签订小合同并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从而诱骗供应商相信上海竞集公司具备履约能力,进而继续履行合同或与上海竞集公司签订更大金额的合同。
警方调查显示,徐某、薛某艳在上海开设公司,采用免收租金、商户平摊公共费用、项目方抽取商户营业额的方式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及实际运营情况来看,该项目无虚构、捏造的行为,上海竞集公司也履行了对“竞集守艺人”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同时,徐某等股东在“竞集守艺人”项目上的投入总计304余万元。徐某、薛某艳与商户签订合约后,所收取的合同款均用在项目的日常经营上,与供应商签订合约所合法占有的家具、厨房设备等也无变卖、挪用变卖款等行为。
今年6月30日,被拖欠款项的供应商与上海竞集公司的破产清算诉讼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竞集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出庭应诉,未失联或潜逃。
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警方调查,上海竞集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及监事薛某艳在签订合约时具有履约能力,在签订合同后也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不存在虚构事实等情况,竞集公司和相关人员不构成合同诈骗。
法律界人士指出,虽然警方认定徐某、薛某艳及上海竞集公司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供应商及商户若与上述对象存在债务、合同等方面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刑事上达不到立案标准,不代表该履行的民事责任可以不履行。被侵害人可以依据《民法》规定,对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民事责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部分供应商提起破产清算诉讼
小观了解到,目前被拖欠合同款的谟非公司等多家上海竞集公司供应商已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竞集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法院正在审理中。
据澎湃新闻,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并已于6月27日举行听证,下周会出破产裁定。
“西安奔驰女车主”:
以后专做汽车消费维权
红星新闻采访了当事人薛某某,“今年,经历了这么多事,我很失望也很痛苦,我很想过回正常人的生活。一开始坐上引擎盖维权并不是为了讹钱,我就是性格太直。”薛某某说。因为“诈骗”“被立案”“卷款潜逃”之类的说法,她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新车虽然已经提回,但不敢开出去,“会被骂。诈骗一千万的谣言太深入人心了。身边人都为我提心吊胆,恶意造谣对我伤害太大。”
奔驰女车主名誉权代理律师周兆成说,已对网上部分恶意造谣诽谤言论进行了相关证据保全,何时起诉需要征求委托人意见。周兆成称,“我非常理解维权商户以及供应商的维权决心,但是还是那句话,无论舆论如何发酵,刑事案件就是刑事案件,民事纠纷也就是民事纠纷。”
在电话中,薛某某反思了自己在上海“竞集守艺人”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她说,那是她第一次在餐饮领域创业,怀揣梦想,对这个项目也倾注了所有心力,目的本不是做美食广场,而是做知名品牌,联营本就是一起创业,但是这样的商业模式太过于理想化,“如果一个公司全是领导,各有各的想法,大家都是合伙人,对经营权的争夺导致现在的问题。整个创业团队的管理能力还不够高。此外是我的性格缺陷,过于直,无论是处理问题的态度或者方式。”
薛某某说,如果没有奔驰维权事件,或许就不会有上海被维权的事情,“维权的事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关注,我觉得是因为和大家息息相关,涉及到每个人的利益。现在很多人金融服务费退了或者没被收,这让我觉得之前的维权是有意义的,不然,轰轰烈烈弄了几个月,到底有什么用。企业运营不善的很多,为什么只有我背负了诈骗的名声。之前,我曾被举报偷税漏税、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但都过去了。”
薛某某说,“早就说走司法程序,事实是什么就是什么,我该承担什么就承担什么。以后遇到公共事件,我还是会发声。如果每个人都不敢发声,这个社会就没有改变,不破不立。这件事后,我准备成立公益组织,专门做汽车消费维权的事。”
责任编辑:鲍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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