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王振华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今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发布,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6月18日,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现在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所有的(信息)都不对外进行披露,就过于地一刀切了,或者过于地谨慎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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