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振华判了5年!律师:已是顶格判罚,或有二审 来源:市界
6月17日,新城控股王振华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王振华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6月16日,被捕一年后,新城控股王振华案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院开庭审理,庭审分两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6小时。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在宣判前,王振华已被羁押近一年时间,也就是说其接下来还将面临四年左右的刑期,出狱时间或为2024年七月前后。
此外,此判决结果为一审判决,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姚志斗认为,目前一审刚刚宣判,还不知道王振华上诉与否,所以判决能否生效也不一定。如果被告方提出上诉,则会进入二审环节,截至市界发稿,王振华方尚未就上诉一事表态。
按照《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则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姚志斗律师认为,五年的判决结果可能是公诉机关的一个起诉意见,以及最终法院认为王振华构成了猥亵儿童罪,并从五年以下的量刑标准中采取了从重处罚。“在现有的证据范围内,只能在五年以下的量刑档进行判罚的情况下,判了五年其实已经是顶格判了。”
姚律师介绍,关于猥亵儿童,一般情况下,构成这个犯罪的,起刑点是五年以下,在特定的情形,如聚众或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或者说有其他恶劣的行为,才会把起刑点调到五年以上。也就是说如果本案中没有聚众或在公众场所猥亵,没有其他恶劣的行为,那定刑一般都在五年以下,最高五年。
姚志斗律师也表示,由于案件涉及儿童采取非公开审理,王振华方是否认罪、是否获得原告谅解等影响判决结果的具体细节情况未知,只能从判决结果对判决原因做出推测。
据《棱镜》6月17日报道,王振华的律师将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将建议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王振华做无罪判决。对于律师的无罪辩护是否会影响判决结果,姚志斗律师认为,律师的无罪辩护一般不代表被告人的想法,如果律师做无罪辩护而被告人自认有罪,则无罪辩护不会影响判决结果。
2019年7月1日,王振华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7月10日,王振华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被捕前一天,新城控股和新城发展分别发布公告称,王振华已辞去公司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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