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1月09日 02:2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汕头市龙湖区上溪仔沟黑臭水体治理应急截污工程污水处理服务项目污水处理服务采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签订《汕头市龙湖区上溪仔沟黑臭水体治理应急截污工程污水处理服务项目污水处理服务采购合同》,实施龙湖区上溪仔沟沿线周厝塭片区1、周厝塭片区2、辛厝寮居委(含金港居委)和外充公4处生活污水临时收集点的污水收集管道、各污水处理站点的泵坑、污泥池、进出水管道及站点围栏等配套设施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采购的污水处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项目全部生活污水临时收集处理站点通过验收并开始运营之日起算,合同估算服务费金额约为人民币23,287,176.00元(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金额);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后续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后续补充协议、文件的签订等。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国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联泰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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