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电话告知。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2019年10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靳坤先生、靳晓堂先生、张艳女士、薛文革先生、贾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薛文革先生、贾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董事候选人名单也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艳女士简历:
张艳,女,1977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4年至2014年 天纳克(北京)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主管、工厂财务控制经理;
2014年至2016年 天纳克驾乘性能事业部,历任财务控制经理,高级财务经理;
2017年至2018年 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
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特科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电话告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2019年10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许振先生、潘亚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曹青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剩余两位监事将在股东大会后选出。
许振先生简历:
许振,男,1984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5年2月至2015年8月 历任格林精密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品质次长、技术开发部部长;
2015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开发部部长、技术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2019年10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出曹青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曹青女士监事任职生效后,公司监事会中职工监事成员人数超过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曹青女士简历》
曹青女士,1985年出生,2007年10月至今在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行政部副经理一职。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9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拟为其增加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两项额度不能调剂。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5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兴文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8月6日
经营范围:汽车空调和压缩机(除特种设备)的生产,汽车空调系统及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告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未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是根据其发展规划做好可能的融资准备工作,以便高效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补充项目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在处于高速发展期,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0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25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路1018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25日
至2019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也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形式登记,信函和邮件以本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信函或邮件里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 早上8:30-11:30,下午 2:00-5:00。
(五)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华业路666号北特科技证券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先生 电话:021-62190266-666
邮箱:touzizhe@beite.net.cn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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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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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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