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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荣思嘉 最近几天,围绕“上海交通”有两个热门“话题”。 第一个是上周末,上海马路上随处可见警察。但是和以往不同,这次警察主要查处的不是机动车交通违法,而是“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 对上海警方这次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向“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宣战,上海市民尤其是平时规规矩矩开车的机动车司机们,纷纷以各种形式点赞。 “经过3年的交通大整治,在交警严格执法以及电子警察全面升级的大背景下,机动车司机现在开车都很规矩,越开越胆小,否则12分一不小心就被扣光了。”一位老司机开玩笑地说,现在他不但开车不敢摁喇叭,还自觉养成了在路口本能礼让行人的习惯,这在3年前简直不敢想象。 但是,在机动车日趋遵法守法的当下,“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短板就显得尤为突出——电动自行车(俗称“电瓶车”)等非机动车无牌上路、非法改装、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令以及行人乱穿马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 前几天,徐汇民警在中山南二路拦下了一名骑摩拜单车的女士,她不但逆向骑车,还一边骑车过马路一边打手机。在被民警拦下后,这名女子情绪激动,大声反问民警:“骑自行车也有逆行吗?骑自行车还不能打电话吗?” 木桶定律讲“一只水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它最短的那块木板”。城市交通管理同样如此,任何一个短板,不但可能影响全局的通行效率,还可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于是,便有了第二个话题。 25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通报了两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在松江,一名女子下班后骑电瓶车回家,因为闯红灯加上超速,撞上了重型专项作业车被碾身亡;在虹口,一名骑电瓶车上班的女员工,也因为闯红灯加上超速,撞上了公交车,生命戛然而止。 这两名骑车人不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还因为交通违法被判承担事故全责。 上海警方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市涉及电瓶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等肇事行为导致的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上升了10.2%,致事故另一方死亡的人数同比上升了23.8%。 这些血淋淋的案例,都在以生命的代价提醒广大我们,“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不应该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短板,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应该遵法、守法。 曾有评论说,交通大整治是对市民“规则意识”的一种正向激励。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放任,无疑是对其他遵规守法市民的不公。 因此,市民对于警方从严执法的点赞,说到底是在捍卫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只有每个人都遵法守法了,整个城市的交通才能更安全、更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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