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峰:城乡收入差距拉大 政策调整需要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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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1:41 南方日报 | |||||||||
郑春峰 日前,北京大学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的施发启博士公开的一项分析报告中有几组发人深省的数据:一组数据表明,收入在分配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向高收入群体集中的态势:2004年,占城镇居民20%的高收入群体获得了城镇全部可支配收入的40%强。另一组关于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调查结果则显示,2002年财产向高收入群体集中的现象比收入分
对于国家而言,随着社会转型时期不同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分配方式、生活方式的出现和渐成雏形,人们在收入上所出现的逐渐扩大的差距也随之成为一种新的隐忧。如何最大限度地消解因财富分布不均而可能滋生的矛盾,便成为社会公共权力机构——政府的重大责任。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言及广大普通的民众和欠发达地区,收入上合理的公平显得十分重要。而事实上,诸多的不合理、不公平的财富分配问题在过分强调“效率优先”的牵引下越来越明显。 “效率优先”的原则除了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进程,同时也在客观上拉大了城市与农村之间在生产力水平、生活和消费观念等方面的落差,这种落差往往又反过来成为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差的一个掣肘。 笔者认为,在我国现阶段,整体经济水平还很低,可分配资源也有限,如果过分突出效率,而把人的平等放在一个次要位置上是不合适的。这不仅与追求共同富裕的社会目标相矛盾,况且忽视公平也未必能够实现效率的提高,甚至还要为此付出更大的经济与社会成本。收入分配的问题实际上是公平和效率的问题,公平和效率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则必将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效率的片面增长,还可能造成财富垄断和相对贫困化。财富和贫困相对积累的经济不公必然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现象,与市场经济的高效率要求形成尖锐冲突,最终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并在相当程度上损害了效率,使效率难以持久,使市场经济步入自身缺陷的死胡同。 为了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最优平衡点,求得社会和谐,就需要在政策上有所调整。简而言之,一是,要尽快统一内资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并适当降低所得税税率,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由增值税向消费税转型,降低企业税负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二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遏制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三是,要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四是,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五是,要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