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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广东银行业联手 制裁不良中介机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2:00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朱桂芳) 昨天,广东省银行业公会召开年会时发出了《诚信经营倡议书》,同时审议通过了《广东银行业关于社会中介机构不良行为内部通报的暂行办法》,对中介机构在为银行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各种不诚信手段、危害银行权益的行为,联手实行制裁。

  该《办法》所称的社会中介机构包括资产、土地、工程等评估公司,房地产、汽车按揭、招投标等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机构、担保公司及服务、询价
公司等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或组织。

  该《办法》以行业性质分为七大类,而各类机构不良行为的认定内容各不相同。对于目前涉及银行案件较多的“办理

房地产、汽车按揭的中介机构”,其不良行为的认定是:在房屋、汽车交易中,虚抬房屋、汽车交易价格,使借款人在银行机构取得超额贷款,出现“零首付”或“负首付”情形的;利用中间人地位,截留、挪用客户贷款资金的;协助借款人变造、伪造相关资料办理虚假按揭的;与当事人恶意串通,套取、骗取银行贷款资金的。

  对存在不良行为的社会中介机构,经银行同业公会理事会决定,可以根据其情节及后果综合采取多项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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