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瘦身操作无标准 难度大于决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19:08 工人日报企业周刊 | |||||||||
本报记者 张敏 38岁的李师傅,是北京某国有企业的职工。他所在的设备厂是属于辅业,去年6月剥离后,李师傅和他的同事们目前正面临着艰难的选择:是留在主业,还是随辅业走。 李师傅向记者表露自己的犹豫和担忧:“虽然心里明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好事,
李师傅的犹豫和担忧,折射出当前国企瘦身改革的难点所在。 职工犹豫有隐忧 企业改制并不是让自己下岗失业,只不过是身份的置换而已。但让李师傅有些耿耿于怀的是企业的态度。 前几天,厂里发下了改制调查表让职工填写。其中有一个提法:你是否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请提出申请。李师傅说:“这话让我们看了特别不舒服,什么叫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我跟企业原来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企业搞主辅分离,把我们设备厂从主体企业中分出去而导致我与企业的合同中断的,现在倒要让我们提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这提法是强加于我们的,是不客观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李师傅这样的想法在参加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职工中不在少数。另外,暗箱操作,截留政策,攫取国家给予改制企业职工的优惠,也是职工所担心的。 某省一家企业主辅分离时,当地政府曾给予减免债务等大量的政策优惠,但企业管理层却没有将这些优惠政策透露给广大职工,并且在资产评估结果尚未公布之际,就急着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职工自愿入股。职工们因为信息闭塞,对投资风险心中没数,当然不敢贸然入股,企业少数管理人员就趁机买断了企业,将改制后的企业操纵在自己手中,牟取了国家让利于改制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 企业操作无标准 据了解,多数企业感到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操作很难,难在没有细化的操作标准。 一些企业负责人说,优惠政策时限、劳动关系的调整和优惠补偿、改制企业的经营者激励方式,是最难操作的,“而这些都没有细化的操作标准”。 据了解,为配合国有企业强化主营业务,分流富余人员,2002年1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门专门下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推动国企进行主业和辅业分离改制。这个实施办法规定,3年税收政策优惠自2003年1月1日到2005年底。也就是说,到今年底尚未完成改制的企业将无法享受这项优惠政策。 有的企业提出,“我们希望国家延长改制分流及减免所得税政策执行时间。建议国家有关政策最好不要设年限,应伴随国有企业改革的全过程。” 还有一些企业抱怨:“税收优惠政策画的饼很大,但是操作执行很难,没有细化的操作标准。很多分离企业到现在还没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他们“瘦身”迟缓还有特殊原因。“2002年底刚刚实现厂网分开,电力企业大的主辅分离没有完成,下面的企业主辅分离的时机是否到来,我们还不清楚。”电力企业的负责人说。 政府决心不动摇 1月19日,国资委公布了第二批实施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中央企业名单,其中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74家。至此,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中央企业已达?家。国资委再一次坚定地表达了推进这项改革的意愿。 但在国资委看来,目前这项改革的进度太慢。“离国家规定的时限只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了,时间紧任务重,”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一些地方由于政府机构调整等原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启动较为缓慢;中央企业正在实施辅业改制的资产和人员占纳入改制范围的资产和人员的比重,还不足五分之一,特别是一些资产规模较大,富余人员较多的中央大企业,推进的难度比较大。” 对于企业反映的税收优惠政策延期问题,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将尽量争取更长时间,不过可能会很困难。 而对于员工补偿金、分离企业经营者激励问题,电力企业的负责人也表示了担忧:“不能由改制企业来主导改制,为改制而改制的改革最后的结果就是把国有资产改没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采用企业经营者激励,但是在操作上一定要规范。在实践中要预防两种倾向,一是不具备条件的硬推造成不稳定,二是高价改革,迁就少数人利益。”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