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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秘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23:51 财经时报
岳晋平 即将结束的盛宴 越来越多的外企裁员被关注,似乎成了一种现象。本来有雇用员工就有辞退员工,这是组织生存的必然,无论外企或“内”企。企业裁员无可厚非,一般企业裁员或是因为淘汰冗员与绩效不佳的员工,或是为了降低人力成本,或是生产与组织的变革使然。那为什么大量的外企裁员成为需要讨论的现象呢? 外国公司在中国享受到超国民待遇由来已久,已经习惯了使用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特殊政策得到超额的利益,而我们某些官员也习惯将洋大人奉若神明,使得在华的外国公司无法忍受一点点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修订新的《劳动合同法》时,几个外国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竟然威胁说要撤资,试图左右国家政策的制订,让人不寒而栗。 所有西方的人力资源教科书中,一般有非常重要的两个章节,一个是了解国家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绝对不能够触犯;另一个就是如何协调与工会的关系,使得业务可以顺利发展,劳动者个体转换工作的成本相对比较低,企业管理者如果出现大量辞职的情况就是灭顶之灾。 外企在中国辞退员工,为何这次这样得到大家的关注?新劳动合同法是主要的诱因。因为《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合同的约定,使外企感觉到十年以上的员工成本高,公司又不能随便裁员,所以趁新法公布之际,批量处理“剩余价值低”的员工。为了规避“连续十年”的概念,甚至想到了将接近服务“十年”的部分员工解除合同,然后隔一段时间重新雇用的招数。 就我看来,新法与旧法有差距,但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劳动监察部门与工会如何发挥作用。 我们的劳动者似乎从来都没有组织起来,在外企工作的员工,基本上是人各为战,缺少工会的保护,利益难以被维护,个体与公司若发生法律纠纷,成本太高,外企通过一次次的打赢官司或者表面打赢官司,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 劳动监察部门的作用似乎更乏善可陈,不断地出台法律法规,但永远没有执行或者不被严格执行,似乎成为一个怪现象。表面上我们的法律法规不仅健全而且严密,但到了执行层面,“关系”成为执行尺度的选择标准,这也是那些外企经理们抗议的原因之一。 外企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赚取利润,国家从许多外企那里收不到所得税,原因大家全知道,但外企在人力问题上,也要全面享受超过中国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待遇,这就有点不厚道了。 目前,我们说外企的白领遭遇“新法门”,只是指中低层的职位,真正高级职位的外企“金领”绝对不会牵涉在内。所以,外企依靠使用大量廉价劳动者赚取利润的盛宴,可能会因新法而掀起的劳动者保护风暴而结束,让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为华信博达顾问公司合伙人)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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