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
劳资矛盾的艰难平衡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2:05 中国经营报
杨筱 刘宇欣 日前,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已进入二审。这也是这部法律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的首次“亮相”。 从修订之初,《劳动合同法》就备受争议。当天平向资方略微倾斜,关于“血汗工厂”的言论就会更加激愤;当天平向劳动者倾斜,“可能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外资威胁撤资”的舆论又会占上风。这次,法律的修订者们找到平衡点了吗? 疑问一:企业用工成本会不会提高 主持人:《劳动合同法(草案)》在订立书面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短期化等方面都作出相应调整,被评价为更关注普通劳动者的利益了。有企业人士认为,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可能会对企业造成冲击,对此有何看法? 董保华:企业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一审稿没有注意到劳动者的分层问题,保护重心偏向上层劳动者,导致企业成本过高,难以承受。但现在二审稿的保护重心下移,修改了一部分不切实际的规定,相比一审稿在一定程度减少了对企业的冲击。这些调整都是立法部门根据各方面意见所做的调整,虽然还没有调整到位,但已经体现了这种趋势,希望能在接下来的修改中予以完善。 总体上看,草案的保护重心在向下层劳动者转移。草案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分层保护,当然这还远远不够。 王全兴:《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条件成本的影响力不应当高估。用工成本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人力资本投入,这是可以带来收益的。 其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利益上不仅存在矛盾而且相互依存。从微观层面看,由于劳动者是劳动力资源的载体,保护劳动者实际上是保护劳动力资源,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利润源泉。 从宏观层面看,我国经济发展正陷入“内需不足→依赖出口→低价竞销→利润低下→劳动收入增长缓慢→内需不足”的恶性循环,而打破这一恶性循环的关节点,在于加大保护劳动者的力度,提高劳动者的收入。 中国在过去20年的发展中一直实行低工资高增长的模式,据介绍,工资占GDP的比例由1989年的16%下降到现在的12%(按照最近公布的经济普查数据所调整的GDP统计数据,这种比例会更低,或许只有10%左右)。这已严重抑制了国内需求的有效增长,损害了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 疑问二:保护重心向下还是向上倾斜 主持人:许多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甚至一年四签,“劳动者担心随时面临失业危险”。他们建议立法防止劳动合同短期化,以保护劳动者的长期利益。但也有人提出:《劳动合同法》不应对企业的用人自主权过多限制。对此有何分析? 黎建飞:法律在本质上是以社会的力量帮助弱势群体,法律在社会中关注的是市场经济中的不幸者,而不是那些幸运者。从立法上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差别待遇”,正是《劳动合同法》的要义,也是《劳动合同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存在的理由。 李辉:我们的法律应该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分类,以设立不同类型的用工制度。例如羽绒服制造企业等季节性很强、对员工技术水平要求不高的行业,如果从法律上压缩试用期,无疑会加重这些企业的成本,只能遭到企业的抵触,使他们想方设法规避法律。 相反,在一些技术性比较强的企业,企业希望能够延长与员工的合同期。这样企业可以对员工进行有计划有规模的系统培训,通过时间和实践的积淀使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也提升了员工自身的职业技能,是一个双赢的过程。 任何法律法规的设立都是一柄双刃剑,我认为,国家在制定相关的法律时,不仅仅要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考虑,还要从劳资关系的稳定以及由此给国家未来工业布局可能造成的影响上来考虑。毕竟在重点行业更多的涌现技术水平高、职业素养良好的劳动者将十分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中的竞争。 疑问三:养老保险账户何时能全国流动 主持人:“国家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这是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作出的规定。这是否意味着打破养老保险地方统筹?打破养老保险地方统筹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障碍? 李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国流动”,在操作上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我们国家有一个特点,就是区域经济发展非常不平衡。这就造成了一个现象,每个地区的发放标准都不一样。比如上海等发达地区,由于工资水平平均较高,则每个劳动者缴纳的保险金也高,退休后所享受的养老金水平自然也比较高,而且,养老基金的发放还受到地方财政的影响,不同地区有不同地区的法规,也就是俗说的“土政策”。因此,我认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国流动”需要很多配套的政策才能顺利地实施。 董保华:《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规定是一个进步,但只可以说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按照现在的社会保险制度设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是可以在各个地区流动的,草案的规定只是在法律层面予以了确认。现在有些人认为这意味着实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但从目前的草案条文看不出这一点。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劳动力输出和输入地区的利益平衡。现有草案暂不涉及这一问题。 都阳:《劳动合同法》所强调的是劳动力市场上交易关系发生的一个环节,它对于促进养老保障体制覆盖更广泛的人群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流动,将会促进劳动力的流动,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这也是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从长远来看,也方便了企业在更大范围内选择和使用人力资源,消除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可见,这样的改革措施符合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 如果说,在上述三方的利益都能改善,而改革仍然遇到障碍的话,那么协调地区之间的利益可能就是改革的关键所在。 链接 200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法律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共收到各地群众的意见19万件。这一数字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新纪录。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