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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基金(LOF)招募说明书10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13:34 证券时报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中国经济在过去的二十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成为世界经济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现阶段,中国经济正处于由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经济全球化和工业化推动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过程中,这些因素将进一步提高中国的生产力水平。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中国经济仍将持续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

  在这种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会有大量的企业从中受益并获得快速成长,但是在这些企业中,有些成长是表象的、损害股东价值的、不具有持续性的低效成长;而有些成长是真正为股东创造经济价值、并且在未来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这种成长才是优质的成长。

  本基金就是要利用招商基金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借鉴外资股东ING成熟的投资理念和先进的投资技术,利用其在全球范围的研究资源,选择优质的成长性公司进行投资,真正地把握中国经济成长过程中所蕴含的巨大而丰富的投资机会。

  因此,本基金在选择组合成份股时,在强调企业价值和成长因素的基础上,尤其注重公司成长的优质性和持续性以及对股票的合理估值。经过下列重重筛选的股票将会是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1)首先,必须是经过严格品质过滤的公司。

  本基金对可投资对象的品质过滤是通过一套从外方股东ING引入并经过本土化改造的成熟的投资管理体系来实现的。这套投资体系结合运用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大量使用数量模型,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品质过滤,包括对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价、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评价等等方面。

  (2)其次,必须满足本基金对优质成长性的财务要求的公司。

  对于企业的成长性,本基金尤其强调必须是能够真正给股东创造价值的优质成长。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并非任何成长都能给股东带来价值,有些成长甚至是损害股东利益的,只有在利润的增长满足资本回报率要求的情况下,才是创造价值的增长。

  (3)最后,价值相对被低估的优质成长企业会是本基金的选择。

  优质的公司并不一定是优质的股票,那些在某个阶段价格已经被严重高估的股票本基金管理人会选择放弃或者等待,而低估的优质成长企业是本基金的最终选择。

  同时,本基金还根据不同企业成长的驱动因素不同,将成长性企业分为四大类别:趋势性长期成长类、周期性阶段成长类、内生性稳定成长类、政策性机会成长类。

  - 趋势性长期成长类

  是指受短期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小,能在较长时间内享受中国经济增长的公司。比如,受益于中国城市化、工业化、消费升级、经济全球化等因素而获得迅速成长的行业及企业。

  - 周期性阶段成长类

  公司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且在微观面也较难通过产品、市场、创新等去改变周期性波动,但在经济周期的某些阶段,如复苏、高涨阶段,这些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是从中受益的。

  - 内生性稳定成长类

  公司受长期或短期中国经济成长的影响小,而主要依靠微观层面的某些核心优势或素质获得长期成长。

  (1)具有相对垄断优势的企业。这类企业属于行业龙头,是能够制定或者影响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的企业。

  (2)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这类企业或者有卓越的管理能力、或者有先进的核心技术、或者持续的创新能力、或者有强大的品牌及商誉、或者有庞大的市场网络等,这类企业虽然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但核心竞争力突出,能维持业务稳定增长并有能力巩固其行业地位。

  - 政策性机会成长类

  是指受益于某些特定的机会而在特定的时期内维持一定成长性的企业。

  (一)投资目标

  精选受益于中国经济成长的优秀企业,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二)投资理念

  只有优质的成长才能创造价值,追求合理价格下的优质成长。

  (三)投资方向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对象是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良好盈利成长性,同时价值被市场低估的具有较高相对投资价值的股票。债券的主要投资对象是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与可转换债等。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75%-95%,债券及现金投资比例为5%-2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本基金至少有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将投资于本基金名称所显示的投资方向。

  (四)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5%×同业存款利率

  沪深300指数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成份股为市场中市场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市场主流投资的收益情况。同时,由于沪深300指数的样本来自沪深两个交易所,相对于传统的上证180及深证100等指数,沪深300指数具有更好的行业覆盖程度,各类行业在指数中的权重更为均衡。沪深300指数中的指数股的发布和调整均由市场权威性及公正性较高的沪、深交易所完成,与其他券商或中介机构发布的指数相比,其可公正性、可信度及权威性更高。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精选价值被低估的具有优质成长特性的个股进行积极投资,属于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谋求资本的长期稳定增值。

  (六)投资策略

  1、投资方法考虑

  本基金将应用招商基金从外方股东ING引进的投资技术和投资模型,其中包括严谨的投资管理流程、市场量表的资产配置技术、股票筛选模型、SRS股票分析系统、PFG组合配置模型、EMA风险管理模型等。

  2、 资产配置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75%-95%,债券及现金投资比例为5%-2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本基金不太进行大类资产配置,股票投资保持相对较高的比例。在有必要进行资产配置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借鉴ING的成熟技术,采取市场量表的资产配置工具。

  市场量表是ING在资产配置过程中普遍采用的方法。它通过对影响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基本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分析,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趋势作出更全面的评估。本基金拟采用的市场量表中,基本分析包括一系列反映宏观经济的定量指标和反映市场投资价值的定量指标,其目的在于判断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价值;市场分析通过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驱动因素的分析,以及分析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趋势作出评估。市场量表的结论是采用定性的评分方法,资产配置比例将根据评分结果得出。

  3、 股票选择和组合构建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将投资于招商基金认为具有优质成长性并且较高相对投资价值的股票。

  本基金对优质成长股票的筛选主要关注的因素包括:公司是否具备良好的治理结构及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是否有持续的经济利润的增长,公司股票的估值是否合理等等。

  本基金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考核主要包括一系列定性的指标,如监督和制衡机制是否有效,激励机制是否合理,公司管理层是否具有良好的诚信度等等。在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考核上,本基金主要关注的指标包括公司的管理能力、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市场网络、品牌和商誉、创新能力、核心技术、政策环境等。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考核上,本基金在一般的盈利及盈利增长指标之外,还加入了控制企业盈利增长质量的指标,如ROIC–WACC、EVA等,来挑选具有优质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股票。并且,本基金利用FGV、FGV/MV等指标来对公司股票进行估值,选出价值被低估的优质成长公司的股票作为投资对象。

  本基金股票投资强调将定量的股票筛选和定性的公司研究有机结合,并实时应用风险控制手段进行组合调整。深入的公司研究和分析是发掘这些价值被低估的成长性股票的核心,通过定性的分析和定量的筛选,得出对公司未来盈利成长的潜力、质量以及持续性的评价,从而发掘出价值被市场低估并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股票。

  构建股票模拟组合时,本基金将采用数量模型分析方法:股票筛选模型、股票评级系统SRS、行业评级系统IRS、定量分析模型PFG及风险管理系统等模型,并对股票池中所有股票进行相对投资价值的评估和排序。

  本基金股票筛选和组合构建过程:

  (1)利用股票筛选模型进行股票排序和筛选。

  股票筛选模型是一个数量化的股票筛选模型,主要原理是以定量指标对备选股票按盈利增长性和投资价值进行评分排序。该模型选取了每股收益及增长率、市盈率、流动性等核心指标,这些核心指标均建立在研究人员对公司未来收益预测值的基础之上,并且每周对更新的数据进行处理,从而得到不断更新的备选库股票的排序。

  (2)运用SRS系统对股票池股票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SRS股票评级系统是对股票基本面进行定性分析的核心系统。它是对公司的短期增长、长期增长、竞争环境、管理能力、资本结构、资本密集水平和股票的相对价值等因素进行全面系统评价的投资分析系统。SRS建立了一套有纪律的公司分析检讨步骤,对不同行业、不同公司的研究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使得股票评级具有可比较性和一致性。在SRS系统中,本基金尤其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核心竞争力因素。

  (3)利用IRS系统进行“自上而下”的行业调整。

  仅应用筛选模型和SRS系统对股票进行排序,完全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得到的,可能导致模拟组合在单个行业的股票集中度过高,行业配置不够分散,或者使得组合的行业配置与基准指数的差异过大,造成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过高。因此有必要根据经济周期、市场形势的变化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对未来行业发展的判断,对组合的行业配置进行适当的调整。IRS系统通过对细分行业的行业成长性、行业进入壁垒、行业政策因素等方面的相对评估,体现宏观经济周期对行业的影响及各行业自身发展特色,从自上而下的角度进一步发掘投资机会,调整股票相对评估。

  (4)结合本基金的特点,利用PFG模型构建模拟股票组合。

  PFG模型在股票筛选模型、SRS系统、IRS系统的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短期其他因素,运用ING长期投资经验形成的核心算法进行分析和运算,对研究范围内的股票进行排序,并根据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和要求给出模拟组合。

  通常情况下,PFG模型主要是以利润增长和价值为主要指标对股票进行筛选。但是在本基金中,为了考虑企业业绩成长的质量,本基金在PFG模型中加入了以下几个控制盈利成长质量的指标,如NOPLAT Growth、ROIC–WACC、EVA、FGV,FGV/MV等,来挑选合理价格下的优质成长的上市公司股票。

  上述指标中,

  NOPLAT Growth( Growth of Net Operating Profit Less Adjusted Tax),经调整税后经营利润增长率。与一般的会计利润相比,NOPLAT排除了非经常性的利润,能更好地反映公司核心的盈利能力。

  ROIC–WACC,价值创造率。其中,ROIC (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 为资本投资回报率,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为资本加权成本率,它是股本资本成本率和债务资本成本率的加权平均。

  EVA,经济利润或经济增加值。与会计利润最大的区别是,会计利润只考虑了债务资本成本,而经济利润还要减去股本资本成本。经济利润为正的成长才是创造股东价值的成长。

  FGV(Future Growth Value),未来成长性所隐含的价值。通过公司市值(MV)将其“标准化”,从而取得横向比较的功能。所以,本基金采用FGV/MV作为估值指标。

  (5)运用ING的成熟模型进行风险控制和组合调整。

  风险度量除了常用的夏普比例(Sharpe Ratio)、信息比例(Information Ratio)等指标外,本基金主要运用跟踪误差(Tracking Error)指标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6)模拟组合的执行。

  经过风险控制模型调整后所确定的股票组合,将成为最终可供执行的股票组合,用以进行实际的股票投资。

  4、债券组合的构建

  在本基金认为股票市场投资风险非常大时,将会有一定的债券投资比例。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主动的投资管理,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收益率,同时保证组合的流动性满足正常的现金流的需要。

  与股票组合构建类似,本基金债券组合构建也采取团队投资的决策方式,并在借鉴ING海外债券投资管理的先进经验与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债券市场的具体特点,形成稳健安全、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流程。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利用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动、单个债券的收益率和基准收益率曲线的偏离选择投资券种;同时本基金还将通过发现市场的不均衡进行无风险套利,增加组合收益。

  (七)投资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1)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

  (2)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准则。

  2. 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基金管理部通过股票投资周会和债券投资周会,确定拟投资的个股和个券;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合规性、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八)投资限制

  1、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下列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本基金至少有80%以上的非现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名称所显示的投资方向。

  (5)本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的款项准备;

  (6)不得违反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上述(1)-(5)项投资限制约定是依据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若因相关法律法规与上述约定有关的规定发生变更,则本基金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遵循相关投资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以上第(1)、(2)条规定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投资于其他基金;

  (3)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4)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5)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6)将基金财产用于非法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7)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以基金财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9)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投资禁止性约定有些是依据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若因相关法律法规与上述约定有关的规定发生变更,则本基金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遵循相关投资禁止约定。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或债务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所投资企业的控制或者进行管理。

  2、依照《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权利。所有参与均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维护基金投资人利益并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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