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深度昏迷 周小川针砭十二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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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6:47 第一财经日报 | |||||||||
他强调,企业债应主要面对机构投资者,以OTC(场外交易)交易为主,优先发展高等级债券 本报记者 禹刚 发自北京 发展滞后的中国企业债市场,已经引起决策层和市场的高度关注,央行、发改委、证
在高盛高华证券主办的这个论坛上,央行行长周小川用16个字形容目前企业债市场的发展现况:“深度昏迷,尚未崛起,明显滞后,后果严重。”他还首次归纳出影响和制约企业债市场发展的12点原因。他同时强调,今后的企业债市场应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以OTC交易(场外交易)为主。 12点原因制约企业债 周小川认为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吸取教训,以利再战”,总结当年走过的路,加快企业债的发展,否则中国企业融资结构的不平衡将“酝酿严重的宏观风险”。 他总结出制约并影响企业债发展的12点原因。主要包括:在发行和销售方面,一方面要求银行为企业发债担保;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机构投资者,使得企业债通过银行和保险机构销售时,被散户看成是类似储蓄的投资品种,这两个做法扭曲了企业债本来的面目。在企业债发展初期,由于未重视依靠市场的约束,对发行者违约的惩罚措施及债券交易机制等都不能满足风险定价的要求等等(见相关链接)。 根据这12点主要制约因素,周小川呼吁今后应按照三条主线来理清发展思路,“结束企业债目前不上不下的局面。” 首先是理清思维主线,打破计划经济的框架;其次是理清逻辑主线,建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发行、以OTC为主的交易模式。 周小川强调,问题的源头之一是当时的机构投资者没有发展起来,结果导致企业债成为面向散户的产品,而由于散户缺乏企业债投资知识,对他们的风险提示也不够,结果“最后将地方政府卷进去,在行政命令的干预下,越搞越糟。” 第三条则是理清法制环境、制度建设的主线,不断提升会计准则要求,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建设评级体系,加快修订新版《破产法》等。 优先推动高等级债券 当前有意见认为,由于现在市场流动性充裕,利率偏低,大企业可以很优惠地从银行贷款,对发企业债动力不大,所以应该扶植中小企业融资,加快推动中小企业发债。对此周小川指出,应该从遵循金融市场规律角度出发,优先发展大企业、优质企业的高等级债券。 他表示,大企业发债可以产生“挤出效应”,银行在失去部分大企业业务后,自然会转向中小企业。周小川借上世纪80年代美国“垃圾债券”盛行,但却导致重大丑闻为例强调,应该对这段历史有更深刻的研究并加以预警。 “等高等级债券发展好了,再发展中低等级企业债,也符合社会的接受程度。”周小川还强调,“为少走弯路就要符合客观规律,如果一下子塞给市场风险过高的产品,接受起来有困难。” 相关链接 周小川版“十二弊” 1、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等进行计划分配。 2、按“济贫”原则,把额度作为救济分配给困难企业。 3、没有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 4、不能向投资者提供可供分析的信息披露。 5、行政性定价和价格管制。 6、银行给企业发债担保。 7、债券发行面向散户,而不是面向机构投资者。 8、没有建立有效的市场约束。 9、缺乏投资者教育。 10、缺少完善的《破产法》。 11、承销商定位不当。 12、在处理发行人违约问题上,行政干预更严重。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