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个调税尚无定论上海房产界积极应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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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10:1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冯胤颖 发自上海 箭在弦上。 国税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称“156号文件”)在国庆长假之后悄然下发,文件称,在今年10月30日前,各地要将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和牵头单
其中最让人敏感的一条就是,该文件提到要严格坚持依法治税。关于二手房将收取20%的个调税的说法又卷土重来。收还是不收? 据上海税务局的相关人员透露,近期关于是否征收已经开了几次会议,“目前尚未有定论,是否实施还需要等上级部门的最后定夺。” 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二手房交易必须上缴个调税,但目前实际执行中各地并未强制征收,而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目前,在实际操作中上海并未对住宅征收个调税。在高档物业的交易中,办公楼需要缴纳个调税,同时,办公楼、别墅、老洋房等高档物业交易另需征收高额增值税。 有消息称,今年年初上海在准备开始实施宏观调控稳定房价时,就考虑了加税细则。正式公布的加税方案为对两年内进行交易的房屋收取总共5.5%的税,业内认为,该税收方案并不严厉。 在此后的一系列调控政策中,税收手段没有重提,但地产界始终紧绷着神经。有消息灵通人士称,税收等金融手段将作为“重磅炸弹”,随时准备着。尽管强征个调税的传言每到月底都要被传一次,但是对市场的撼动作用已经越来越小。而此次国税局文件的“老调重提”,却被业内看成是一种信号。 “但是关于这个文件,我们到现在都没有看到。是否真的要收,目前并没有定论。”中原地产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上,156号文件并没有公示。 上海税务局的相关人士猜测156号文件低调下发,可能是希望不引起过分的敏感,目前上海税务机关对这一文件的口径是,完善国家的税收机制。如果确定要收取20%的个调税,目的也是为了对二手房的买卖规范操作。 在业内,尤其是中介企业,目前对该通知已经有所准备,“如果实施可能会对二手房交易是一次打击。目前,我们在谨慎地扩张,原计划在年底大规模扩张的计划已经有所调整。”一家中介企业的老总这样表示。“改善”后的细则? 记者从各种消息渠道了解到,关于20%的个调税的实施细则早有备案,但是根据156号文件的精神,以及目前的房地产形势,可能还会有所调整。 上海税务局的相关人士称,征收方案将比杭州曾经出台的政策要合理,而且更为完善。如何收,收多少等问题在税务局内部也讨论不止。 2004年,杭州就曾经出台过类似的政策,对二手房交易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这一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而这一政策也被认为是杭州市政府为阻止炒房行为、过滤楼市泡沫而开出的一帖猛药。 然而,事与愿违。杭州的房地产并没有得到平稳发展,相反,出现了一手房继续火爆,而二手房市场行情骤冷的畸形现象。本是出于抑制炒房行为,制止房价过快上涨的意图,也由于卖方转嫁交易成本而落空。 该政策实施不久,2004年9月1日起,杭州暂停办理征收20%房产个所税。被认为是“前车之鉴”的杭州政策之所以会失败,业内普遍的看法是:高税率下很多人会想方设法逃税、避税,执行效果未必理想。 而对于在此时旧调重弹,税务局内部的认识是,起因在于目前的收税还存在不规范之处,另一个是对房地产投机的再度抑制,保证宏观调控下房价的稳定。 目前上海各区交易中心的交易情况并未发生异动。业内普遍感到彷徨,不知明天会有何种政策降临房地产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