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双宁:次级债不能一味独钓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9:46 第一财经日报 | |||||||||
他建议银行谋划高等次级金融债、可转债及资产证券化等手段 本报记者 禹刚 发自北京 “如果国际上判定高血压是120,而我们的判定如果是150,这就属于‘隐瞒病情’,”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昨日以这个比喻来描述当前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状况。
在昨日的“中国债券市场高峰会”上,唐双宁警示,虽然次级债是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一个重要方式,但局限性也不小,未来可以考虑高等级次级金融债、可转债及资产证券化等手段。 唐双宁透露,截至目前,共有12家商业银行累计发行次级债1521亿元,计入资本的次级债约占发债银行全部资本的五分之一。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共发行次级债1000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共发行次级债491亿元;城市商业银行共发行次级债30亿元。 此外,从发债结构上看,国有商业银行主要发行的是长期次级债券,其他商业银行则以长期次级债务为主。他表示,从数据分析,目前三类银行按照能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发行限额要求,还有约2500多亿元的发行空间。 但唐双宁表示,由于次级债不能构成核心资本,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只能计入附属资本。因此,除非银行破产或清算,次级债不能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的经营损失,不能用于冲销银行坏账。所以,不能简单认为发行了次级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就大大增强。其次,根据有关规定,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净额的50%。 他还指出,由于次级债作为一种主动负债工具,本身成本较高。从目前次级债的发行情况看,其利率远高于银行存款的平均利率。除了还本付息的成本外,发行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此外,次级债还有“打折”的期限。按现行规定要求,可以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务在距到期日前最后5年,每年“打折”20%。 唐双宁还强调,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还会带来系统性风险。 对于这些不利因素,唐双宁表示,将探讨商业银行通过发行高等级的次级金融债对银行资本进行补充。高等级次级金融债可延期支付利息,即当银行资本不足或经营亏损时,可延期支付债券利息;同时在非清算条件下具有弥补损失的能力,即当银行出现资不抵债、流动性危机时,可暂停投资者索偿权。但他也强调,这种构想还在论证阶段。 对可转债的使用唐双宁也表示了支持,他认为一方面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转债可以计入附属资本,而且对可转债占资本的比例没有限制,对可转债计入资本也不像次级债那样按照剩余期限进行“打折”,这意味着可转债具有更高的资本补充作用。 更重要的是,可转债中隐含的股票期权,会使投资者更关注银行的未来盈利预期,使经营发展良好的银行可以获得更大的资本补充能力,促进银行在资本充足率约束条件下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对目前比较热的资产证券化话题,唐双宁表示,资产证券化可以促进银行改进资产负债管理、增加流动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但他也强调,“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唐双宁还透露,截至目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已经达到33家,达标银行资产占我国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超过70%;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4.5%,比2003年末提高7.5个百分点,其中利润积累贡献7.4%,发行长期次级债贡献14%,由于政策性剥离使准备金缺口下降贡献59.4%,直接注资贡献13.3%。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