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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13:34 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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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销法立法草案》核心条款曝光

  第一,对外资先行,内资后行;

  第二,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美元;

  第三,企业必须具有3年以上直销运营历史(针对外资);

  第四,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以外的至少5个以上国际区域市场开展直销业务(针对外资);

  第五,企业连续三个财经年度完成的累计销售总额应该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针对内资);

  第六,企业在申请直销运营资格时必须缴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至少在2000万元人民币左右;企业获取直销运营资格后应将年度总营业额的20%部分缴纳作为保证金;

  第七,企业必须有完整的生产系统和自有产品,同时也允许销售其它生产厂家的产品,比例应当为50%?50%;

  第八,允许直销商的组织结构有若干层次;

  第九,在市场组织形式上坚持先开店铺后发展直销商;

  第十,在直销组织发展中严禁高额入门费,但可适度收取资料费,费用估计会控制在50元以下;

  第十一,为防止直销商囤货和把整个直销组织拓展演变为老鼠会,控制每个月度直销商的个人消费额度,额度估计在3000元左右;

  第十二,所有直销商的资格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保存期应当在5年以上;

  第十三,为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控和管理,直销企业应把自己的资讯和经营管理系统信息与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主管机构并网;

  第十四,加强对直销活动中教育培训的管理,其中尤其是对参训人数的控制,譬如原则上规定直销企业在总公司进行教育训练的,人数要求在600人以下,并必须报备当地公安、工商部门;省级分公司会议人数规范在400人以下,市一级专卖店人数200人以下,地方经销商专卖店50人以上;

  第十五,规定120天的有条件退货期和30天的无因退货期;

  第十六,严禁公务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入;

  第十七,建立行业协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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