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卓郎智能(维权)公告称,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新疆证监局拟决定对卓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拟决定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310万元。对于卓郎智能,投资者维权正在征集中,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维权方式请见文章末尾。
告知书显示,首先,2019年至2021年,卓郎智能存在未如实披露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的情形。具体而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控股子公司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卓郎(江苏)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通过常州市金坛区金晟纸业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卓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发生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
其中,2019年卓郎智能向关联方借出资金发生额累计3.23亿元,2020年和2021年卓郎智能向关联方借入资金发生额累计14.95亿元。卓郎智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且未按规定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卓郎智能还存在2021年和2022年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未如实披露的情形。2021年10月15日,新疆福满源智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福满源”)实控人郑永清将其持有的92%的股权转让给金晟纸业,金昇实业自2021年10月15日起控制了新疆福满源的资金、经营、购销、人员等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关联方,且金昇实业为卓郎智能控股股东,故卓郎智能与新疆福满源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应收新疆福满源货款期末余额9.14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应收新疆福满源货款期末余额9.11亿元,卓郎智能未在2021年年报、2022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应收账款已构成关联方经营性应收款,未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新疆福满源存在关联关系及应收账款性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卓郎智能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7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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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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