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证券时报
上市公司名称: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麦趣尔
股票代码:0027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刚
住所/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长宁南路66区3丘19栋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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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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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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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李刚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麦趣尔股份控股股东,与李勇、李刚、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同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疆证监局关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的指导意见,有效降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等股权质押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股份增减,及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勇直接和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42,148,278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24.21%,李刚直接和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14,105,963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8.10%。
2019年11月1日,李勇、李刚分别与深圳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股权转让后,李勇、李刚不再是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同时不再担任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任何职务,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也不再是李勇、李刚及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
三、《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按照审计报告结果为依据进行承债式转让。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存在股权质押、无股份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等其他安排。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9年11月1日,李勇、李刚与深圳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作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玉瑚、王翠先、李勇、李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七、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经核查,深圳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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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详见附件。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载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的声明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管理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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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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