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博尔塔拉监管分局关于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屏湖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来源:新疆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博尔塔拉监管
分局关于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开屏湖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博银保监复〔2019〕23号
博乐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屏湖支行更名为北京路支行的请示》(博农商〔2019〕421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屏湖支行变更为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支行,同时迁址至博乐市北京北路208号。
请你行自收文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和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自领证之日起1个月内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告,同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博尔塔拉监管分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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