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11月06日 05:1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发行人”)2013年公开发行的“13云煤业”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13云煤业”进展情况及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说明,以及公开披露信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发行人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8日收到董事、总经理李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李立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发行人任何职务。李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正常运行,也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发行人董事会时生效。李立先生辞职后,将由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周春宏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此外,2019年7月11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2019年7月30日,发行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卢应双先生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杨先明先生不再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2019年初至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有三名董事发生变化,董事变动比例达到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人员变动属于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红塔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

红塔证券 能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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