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年专项债或提前下达1.29万亿元,国务院首次明确不得涉房涉地
国务院首次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下称专项债)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及房地产相关领域。这既是政府对“房住不炒”的进一步宣示,也可以视为努力摆脱“土地财政”的一个体现。
地方政府在稳增长、补短板中扮演关键角色,重要抓手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重大项目有效投资力度。在地方财力紧张的当下加大投资需要举债,举债唯一合法手段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又以专项债为主。
为了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政策制定者再次将目光聚焦到专项债,而目的就是更快更准地发债。
9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2020年初即可使用见效。
一般来说,当年债券当年下达,2018年以前地方专项债下达时间均在3月份全国两会之后,债券资金真正使用往往集中在下半年。为此,2018年底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包括专项债限额),这让地方政府在今年1月就开始发债,发债进度较之前提前近半年。
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地方新增债务限额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此2020年专项债额度提前下达并无悬念,也符合规定。市场最为关注的是,提前下达的专项债额度有多少?明年专项债额度下达之后,是否会提前在2019年发行?
不少机构预计,2020年提前下达的专项债额度最高可达12900亿元。这是因为2019年提前下达额度是按照2018年一定比例来确定,而全国人大确定这一比例最高为60%。2019年专项债额度为21500亿元,按60%比例算即为12900亿元。
“目前专项债对稳增长补短板效果不错,这次会议再次明确提前下达专项债额度,也是稳住地方政府预期。如果2019年提前下达了2020年专项债额度,地方要做相应的预算调整,未来可以继续观察。”关注地方债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毛捷告诉第一财经。
至于2020年专项债是否会提前至2019年发行目前尚无定论,仍有待观察。不过按惯例提前下达专项债在2020年1月发行,省级政府在债券发行完成后5日内可以把资金下达给市县,如果项目准备充分,完全可以实现上述会议说的专项债资金“2020年初即可使用见效”。
长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赵伟认为,根据会议这一说法,预计提前下达额度或明年初使用,出现今年使用明年额度的可能性很低。
除了发债更快,上述会议还要求让债券资金更精准地使用在短板领域。
会议称,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毛捷认为,专项债资金之前一度大部分投向了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两大领域,地方加大土地储备专项债可以取得土地,后期可以卖地获得财政收入。一些棚户区改造专项债项目夹带着商业化运作项目。这次会议明确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房地产相关领域等项目,而是将资金投向关系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改善了资金投向,十分重要。
近两年专项债近七成资金投向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其中土地储备占了三成多。以今年6月份发行的526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为例,投入土地储备约1903亿元,占比约36%。投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区改造约1849亿元,占比约35%。
毛捷表示,专项债券分为普通专项债和项目专项债,前者靠政府性基金收入来偿还,后者主要靠项目收入。项目专项债越来越火,但这对项目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需要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对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随着专项债使用范围越来越广,地方如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是未来的一大挑战。
此次会议要求,加强专项债项目管理,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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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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