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过期蜂蜜门”致利润总额减少过亿 涉事公司及人员被罚5年市场禁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滑昂 每经编辑 张海妮
昨日(2月11日)晚间,同仁堂(600085,SH)连发多个公告,对此前备受关注的“过期蜂蜜门”事件处理结果进行披露。
同仁堂称,经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其子公司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3万元。公告同时披露,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去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
值得注意的是,同仁堂蜂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吊销,并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去年12月,同仁堂子公司同仁堂蜂业被媒体曝出,其代工厂盐城金蜂涉嫌回收过期同仁堂蜂蜜“以旧充新”。随后,北京、盐城两地监管部门开始对同仁堂蜂业和盐城金蜂进行调查,各大电商平台紧急下架同仁堂涉事蜂蜜产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同仁堂此次“过期蜂蜜门”事件中,有多名高管被处理。同仁堂在昨晚的公告中称,其总经理刘向光、副总经理张建勋、副总经理宋卫清严重失职,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刘向光、张建勋予以免职;免去宋卫清副总经理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刘向光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
同仁堂表示,考虑到未来业务调整和资产处置,预计将减少同仁堂蜂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亿元;预计将减少上市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亿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5778.65万元。
而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同仁堂蜂业将何去何从?根据同仁堂公告,其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提议,由其受让同仁堂所持同仁堂蜂业股权,保护上市公司免受进一步损害。
认证为“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也在昨晚19:08和19:14连续发布了《召回公告》和《致歉声明》。但随后不久,这两篇推文便不能正常访问,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19:53,该微信公众号发布《再次致歉声明》,对消费者表示歉意,并公布了共涉及41个批次的蜂蜜产品的召回列表。同仁堂蜂业表示,将承担召回全部费用并对消费者予以赔偿。
(本文来自于每经网)
责任编辑: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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