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9年01月22日 02:09 证券日报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2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自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8月1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8年四季度,经济下行压力较大,A股下跌幅度较大。上证综指四季度下跌-11.61%,沪深300下跌12.45%,中证500下跌13.18%,创业板指下跌11.57%。

  在本报告期内,我们继续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指数,在震荡市场环境中及时处理每日申购赎回现金流,有效管理跟踪误差。同时,积极参与网下新股申购,以提高基金净值。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0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83%,基金落后业绩比较基准0.2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按照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的结算规则、《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业务核算细则(试行)》及《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与“证券清算款-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暂收暂付款”,符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抵销的条件,故将“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净额为零。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股指期货投资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说明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网站于2018年5月4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兴业银行因(一)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三)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四)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等12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罚款5870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监罚决字〔2018〕1号),招商银行因(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 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等等1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8号)显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9日因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法违规事实分别处以200万元和3160万元罚款。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2、13号)显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9日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等违法违规事实及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分别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690万元和50万元罚款。

  对"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均为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分别于2018年4月及2月,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于2018年11月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后,投资经理对事件的影响做了系统性分析后认为,处罚事件不会对公司的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太大的影响;另外,根据量化模型,投资经理也控制了其在投资组合中的占比,防止意外风险发生。因此我们认为投资策略没有决策性问题。

  除此之外,本基金指数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及积极投资的前五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基金中基金

  6.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6.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6.3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7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拆分变动份额含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的A份额、B份额和分级份额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

  §8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8.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9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无

  §10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0.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1备查文件目录

  11.1备查文件目录

  1、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信保诚基金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本报告期内按照规定披露的各项公告

  11.2存放地点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11.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citicprufunds.com.cn。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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