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2019年01月22日 02:10 证券日报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4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5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生效时间已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6月28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平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公平交易制度。在投资决策层面,本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管理、独立决策;在交易层面,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监控和评估层面,本公司金融工程小组将每日审查当天的投资交易,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市场对中美贸易关系的担忧再次升温,叠加对明年经济盈利的担忧,市场再度出现较为明显的下跌,A股方面,上证综指下跌11.61%,深证成指下跌13.82%,上证50下跌12.03%,沪深300下跌12.45%,港股方面,恒生指数下跌6.99%,恒生国企指数下跌8.1%,各大指数表现均不理想。

  A股方面,从行业来看,四季度农林牧渔表现最为突出,是仅有的单季度收益率为正的板块,三季度末,我们重仓了农业板块,因此四季度在A股部分,获得较好相对收益。其次,电力设备、地产、通信相对跌幅较小,其中我们对电力设备、地产有所布局。电力设备主要基于自下而上,对一些细分领域的公司成长性具有较好预期,估值处于底部。地产则主要是因为销售转负,同时利率下行,从过往经验来看,是配置地产股票的时机。四季度跌幅较多的有石油石化、钢铁、医药、食品饮料、电子元器件等板块,其中医药、食品饮料是前三季度我们重点持有的行业,在三季度减仓后,四季度仍有少量持仓,基于对行业政策对医药企业带来的重大影响,进一步减持医药股票。

  港股市场经历了10月份的大跌后,我们对于港股市场中期的看法开始变得积极,一些基本面处于改善周期的行业具备超额受益机会,所以,在11月初,全景消费在港股市场开始积极布局,主要加仓了铁路设备,教育,地产和食品饮料等行业。按照过往的铁路基建投资周期推断,2019及2020年,我国铁路的新通车里程分别都将超过8000公里,比2017及2018年,实现大幅度提升,这将带动铁路设备新一轮采购周期来临。由于教育政策变化对于投资者预期的打击,港股教育行业公司股价在二季度开始经历了大幅调整,目前上市公司的估值处于历史最低,且普遍低于一级股权市场估值,在基本面稳定的情况下,投资者预期显得过于悲观,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终稿将在2019年二季度出台,政策不确定性消除,行业估值预期料将出现积极变化。

  展望2019年一季度,市场估值是最大优势,几乎各板块均处于历史估值底部。尽管短期基本面向上的行业并不多,不少行业在2019年上半年还面临盈利下滑的风险,但精选行业和个股,我们认为仍旧能够找到投资机会。在景气度向上的养殖行业、地产、部分汽车零部件、电子半导体、铁路设备、教育领域,我们仍然找到了一些未来具有较好成长空间,公司能力较强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71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1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9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本基金GICS数据由上海恒生聚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资产或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相关文件;

  2、《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B座507室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sfund.com查阅,还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67-9908/021-60359000查询相关信息。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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