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7月11日消息,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工行一员工因违法放贷3000万元获刑。
裁判文书显示,芦强,男,1963年1月15日出生,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原工行栾城支行信贷客户部经理。
根据法院审理结果,这是起工行自家员工骗贷案件。案件的核心人物武某,为工行栾城支行信贷客户部信贷员,正是芦强的下属。
2015年7月,武某伪造栾城县奶牛良种场土地抵押担保手续,以河北颂欣贸易有限公司名义从工行栾城支行办理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1700万元,贷款到期后,本金16998192.3元、利息479140.43元没有归还;2015年9月,武某伪造石家庄市新威服装有限公司土地抵押担保手续,以河北平鑫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从工行栾城支行贷款1300万元,贷款到期后,本金10399798.2元、利息349563.37元没有归还。
至于作为工行信贷员的武某如何能够利用伪造的抵押物向本行贷款,裁判文书并未作出具体的说明。在武某假借两家自己实际经营的公司骗贷的过程中,武某系第一调查人,芦强作为第二调查人,并未对抵押物进行严格审查。案发后芦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定,因作为工行栾城支行信贷客户部经理的芦强,没有对担保的可靠性进行严格审查,致使武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实际经营的公司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最终,法院判决:芦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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