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消息,央行莆田中支公开行政处罚,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因四项违法行为,被罚人民币55万元并予以警告。
具体来看,四项违法行为有:
1.未按规定要素、格式和填报要求报告大额交易报告;
2.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向人行备案;
3.提供部分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
4.存在农村企业贷款统计错误问题。
此外,时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行长助理吴荔平对未按规定要素、格式和填报要求报告大额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罚款1.5万元。
时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营业部助理总经理缪巧凤对未按规定要素、格式和填报要求报告大额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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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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