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消息,央行宁波中支公开行政处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6项违法行为,被罚人民币286.2万元并予以警告。
具体来看,刘项违法行为有:
1.违规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3.占压财政存款;
4.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6.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
此外,时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陈爱娣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罚款4.7万元。
时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银行部总经理邹忠良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罚款2.5万元。
时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徐文华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罚款1.7万元。
时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巫金成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负有责任,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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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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