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辩丨意见领袖发起理性讨论:住房公积金存废之辩

2020年02月14日20:49    作者:思·辨  

  【住房公积金挑动着每一个雇员、每一家企业的神经,更关乎我国社保制度的改革方向。住房公积金到底该不该取消?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发起《住房公积金存废之辩》,邀请专栏作家展开深入讨论,欢迎公平对话、理性探讨。投稿邮箱:zhuanlan@ staff.sina.com.cn,money@ staff.sina.com.cn】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近日发表了一篇文章——《新冠疫情下对经济发展和制造业复工的几点建议》。

  黄奇帆认为,这次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冲击会比“非典”大很多,为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的重重困难,建议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

  他指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 1990 年代初从新加坡学来的,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 12% 的成本。

  公积金制度存在哪些弊端?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真的能为中小微企业减负吗?住房公积金的取消会损害企业职工的利益吗?

  【支持方】

  部分专家认为,公积金制度存在弊端,是时候退出历史舞台,并对改革方法发表了自己的建议。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 滕泰: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大势所驱 但需要分布走

  住房公积金的存在已经偏离了原来的功能,实际上变成了员工的工资性收入的一种变形方式。这种情况下,既然是收入就应该把它显性化,把员工缴纳的部分直接转变为员工的工资,而不能简单直接取消。

  从具体改革步骤上,取消和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也不能太快,不能一步到位。比如,第一步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然后再尽快地讨论取消过程中的一些具体补偿措施,比如,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要以工资的方式返还给员工。

  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大势所趋。一个在居民购房中已经起不到很大作用的过时制度,又不符合国际惯例,而只是一个工资变形方式,且有很多的沉淀成本,这样一种制度早晚要被淘汰。

  【独家】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黄奇帆击中社保制度病痛 疫情倒逼五险三金整合

  这一直观而朴素的建议,虽为非专业人士观点,但他却正好击中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端和病痛,这也正是我们急需改革的地方。

  在2015年社保降费前,五险三金“雇主缴费”总负担在全球名列前茅。过高的名义缴费率,严重挫伤了企业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它不仅加重了守法企业的劳工费用和经营成本,同时,它还夸大了不守法企业的实际缴费负担。因为在过高的名义费率水平下,只有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能够全员参保、足额缴费,而绝大数中小企业则无法做到全员参保、更无法做到及时足额缴费。由此可见,社保名义费率过高,不仅加大了企业缴费负担,而且也严重影响了社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我们必须抓住此次社保降费的难得历史机遇,大刀阔斧地对现有社会保障资源进行制度整合与顶层设计改革。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研究员 鲁西:存量公积金不妨改造成企业补充养老金

  疫情当前,不少中小企业主纷纷反映账面上现金流紧张不说,不仅没有进项,反而每个月要支付员工的工资、五险一金等,其中住房公积金又占到大头。于是,大批企业主发声,希望能够降低企业的社保缴税。

  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真的能为疫情影响下的中小微企业减负吗?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的成本,也是员工的收入,同时也是个税抵扣的重要来源之一”,如果取消,“相当于挪职工福利为企业所用,不是社会利益最大化的选项”;再者,住房公积金还关乎个税抵扣和公积金贷款的低息福利。

  上述理由具有一定的道理,但不是没有解决方案。不可否认,在住房市场化初期,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施行二十多年来,它也积累了诸多弊端,即便暂时还无法取消,对其改革也势在必行。

  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莫开伟: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确实到该废除的时候了

  目前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管理、提取比例等方面日益暴露出设计不当、公平缺失、法律空白点多、管理混乱等社会问题,也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

  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仅进行修修补补,已无济于事,应痛下决心予以废除。一方面,尽快废止公积金制度,出台相应替代政策。将现有公积金余额全部发放给缴存者本人,让缴存者自由支配;从现在开始,每月由企业和单位提取的公积金直接转入员工工资收入,增加公积金收入科目,国家同时对其征收所得税;并严格规定单位缴存标准,加大政府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对公积金管理机构去行政化,进行市场化改革。可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造成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门从事职工购房信贷投放,助力国家城镇化建设,也为规范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反对方】

  部分专家认为,虽然公积金制度弊端仍然待解,但是直接取消并不现实,甚至会引发更多的负面问题。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 刘俏、张峥:不仅不能给企业减负 而且破坏正常市场规则

  我们认为,判断一项政策举措是否合理可行,需要理性分析,主要看:(1)它是否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它是否会带来始料未及的负面作用,进而起到完全相反的政策效果?换句话讲,一个好的政策设计应该符合经济学里的“激励兼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原则——既能解决需要解决的问题,又不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更坏的新问题。

  很不幸,按这两个标准分析,“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个不恰当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糟糕的政策建议,不仅不能在“非常时期”真正给企业减负,而且会破坏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给经济生活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负面冲击。取消公积金貌似政策实施成本不高,实则间接和新增伤害巨大,不深入仔细论证就在短期内贸然推出,有百害而无一利。

  【独家】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房地产首席倪一琛:取消公积金能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取消公积金”能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企业若考虑降成本,依据现有政策可采取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等措施灵活应对,取消公积金制度已经难以起到实质性降成本效果。对经营成本较为敏感的民营企业,现阶段公积金缴存意愿小、比例低(企业在是否缴纳及比例选择上裁决权较大),若取消公积金制度,能够带来的成本端减轻也较为有限。

  “取消公积金”会带来哪些影响?把企业的负担转嫁给居民,这对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增加消费,反倒起抑制作用。居民购房压力增大。公积金贷款利率长期维持在3.25%,目前首套住房商贷利率在5.5%左右,同样100万30年贷款,通过公积金途径贷款月供可少1325元左右,而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9万、月均3250元,可见大多数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带来的减负较为显著。

  综上,中小企业公积金缴存意愿低、占比小,且目前已有相应政策扶持,采取 “取消公积金”的做法,对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效果难说理想;同时,“取消公积金”的做法会降低居民收入,同时增加居民购房压力,抑制消费。

  【独家】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 朱宁:现有制度存在两大问题 建议给予个人再投资机会

  公积金制度是过去福利分房转型过程的中间环节。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两个较大的问题,它在公平和效率的问题上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公积金制度已不再适应现在的经济形式。

  在效率方面,留存过程中这部分资金让职工失去了再投资机会,雇员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偏好进行投资。在使用上来说,公积金提供了额外的买房激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个人购房的决定。

  不同的企业公积金的认缴水平并不相同,这就造成不同的企业职工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并不公平。而且不同城市房价差异巨大,有的城市公积金可以减轻买房压力,但有的城市公积金的作用并不大。这就造成了企业的资金被挤占,但是职工并没有得到实质的福利待遇。

  制度的改革建议参考养老第三支柱,在保留税收激励的基础上,可以建立个人账户进行相应的投资,国家给予的购房补贴并没有减少,同时个人可根据意愿和偏好实现资金再投资。

  最后,在利率市场化的角度分析现有的公积金制度,建议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人群可以进行相应的利率调整。

  【独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李戎:只能起到短期影响,长期来看企业用人成本不降反升

  我个人不赞成取消公积金,公积金事实上是员工薪酬的一部分了,取消公积金相当于给员工降薪。对于是否能给企业减轻用人负担,我觉得只能起到短期的影响,长期来看企业用人成本可能不降反升。原理很简单,员工获得的总薪酬水平(包括公积金)是市场均衡的结果,当取消公积金时,劳动力市场均衡被打破,这会使得市场重新向均衡移动,最终的结果是员工获得的总薪酬水平与取消公积金之前相差不大。但要注意到,公积金实际上是免税工资,如果让劳动力在取消公积金前后获得的税后总薪酬基本保持一致的话,上缴的个人所得税会增加。这部分增加的说的税可能由企业和员工分摊,导致长期来看,企业的用工成本可能增加,而劳动力的实际收入可能有所下降。

  因此,取消公积金不能有效降低企业负担,反而在长期会增加税负,与减税降税的方针不符,也不利于经济增长。

  【独家】恒大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首席房地产研究员 夏磊:选择降低职工福利 这是一个好的改革方向吗?

  今天居然有取消公积金的提议,忍不住分享一下4个常识:

  1、公积金是作为住房工资强制发到职工账户里,取消公积金等于变相降薪,这部分工资企业不一定会自觉补发到职工工资里;

  2、公积金是免税工资,二十多年已经成为职工的福利,取消公积金要提高多少免征额才能抵消?

  3、商业银行是房贷市场的主体,只是占据75%左右的市场份额,但还有25%左右的群体依靠低利率的公积金,这个25%能作为“非主体”剥夺掉使用低利率信贷资金的权力吗?当然有钱人可以轻松认为商业个贷和公积金息差不过1-2个点,可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这个差距大到影响生活费;

  4、房贷再市场化,还贷是刚性的,需要真金白银的工资收入。降成本不是一道数学题,最需要公积金的,往往是工资收入低的职工,不从税收的角度考虑降成本,在财政、企业、职工三个主体中,选择降低职工福利入手,这是一个好的改革方向吗?

  首都经贸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系主任 赵秀池 : 制度有问题可以修改完善 不能因噎废食

  总是有人对住房公积金抱有偏见,要么说是因为苦乐不均,要么说是降低企业成本,要取消住房公积金。当初说苦乐不均的时候,我曾经说,制度有问题,可以修改完善,不能因噎废食。还专门到中国经济网录了一期节目:住房公积金是少数人的唐僧肉?

  现在说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要取消住房公积金,更是没有一点道理。取消住房公积金,等于减少职工福利,相当于降低工资。恐怕工薪阶层都不乐意吧?当初住房住房改革的时候,住房由暗补改为明补,才建立的住房公积金。或者说,建立住房公积金是因为工资低,工资里不包含住房因素,现在直接取消,又不涨工资,没有一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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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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