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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一审胜诉 原告的代理人唐伟表示坚决不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 09:44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 袁茵 本报记者 陈楫宝 北京、上海报道

  在这个善忘的年代里,宝洁似乎不如一度身陷“苏丹红事件”的亨氏、肯德基等跨国公司幸运。关注过后,亨氏们逐渐摆脱了危机泥潭,宝洁却依然身陷其中。

  由于消费者坚持将宝洁告上法庭,这宗引起轩然大波的宝洁SK-Ⅱ案,在喧嚣过后5
个月,仍余烟缭绕。

  8月24日下午,北京,宝洁公司临时召开SK-Ⅱ媒体沟通会。宝洁公司SK-Ⅱ中国区公关经理冯佳路向记者宣读了一份来自南昌的法院判决,该判决驳回了原告吕萍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20元由原告承担。

  但SK-II风波并未因此而完全了结。

  SK-Ⅱ风波始末

  说到宝洁SK-Ⅱ案还得从年初说起。2005年1月,江西消费者吕萍购买了一支25克包装的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但使用一个月后,她发现自己不但没有如广告宣传中所说的“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反而出现过皮肤瘙痒和部分灼痛的情况。

  于是,3月7日,吕萍将经销商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浩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并向南昌市工商局进行了举报。后来,又追加了产品生产商宝洁公司为第三被告。

  4月1日,南昌市工商局以SK-Ⅱ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作出了处罚宝洁20万元的决定。

  8月11日,这宗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的化妆品案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

  法院称,因涉商业秘密,应被告方要求准予不公开审理。这使案件变得有些扑朔迷离。

  吕萍认为,三家公司在经销产品的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她正是接受了SK-Ⅱ的有关宣传后,才购买了该产品的。由于使用后没有达到广告宣传的效果并出现了不良反应,吕萍对此产品产生了质疑。她请专人对产品上被故意用不干胶盖住的日文注明的产品成分进行了权威翻译,发现SK-Ⅱ中竟含有强腐蚀性化学成分氢氧化钠(俗称烧碱)且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被告方却并不以为然。

  被告认为,既然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从美国进口时就依法办理了各项手续并经过各级检验合格,产品质量问题就无从谈起;SK-Ⅱ产品外包装中文标签的内容及粘贴部位在使用前也都依法通过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审核批准,并不存在故意盖住日文说明的情况。再说,化学成分氢氧化钠是可以在化妆品中使用的。

  在宣传上,宝洁公司方面认为,宣传册的内容是以300多名日本女性作为实验对象而得出的实验数据,有充分的技术依据支持,不是虚假广告,更不存在吕萍说的欺诈行为。

  被告认为,吕萍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于是向法院提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申请。

  吕萍还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刘嘉玲追加为被告。理由是:如果不是刘嘉玲为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做代言,她就不会购买这一产品,从而导致皮肤瘙痒和部分灼痛。

  但在8月11日的开庭时,追加刘嘉玲为被告的申请被当庭驳回。法院驳回的理由是没有合适的法律依据。

  法庭上一番唇枪舌剑之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吕萍证据不足,诉讼请求被驳回。

  据记者得到的判决书,法庭驳回起诉主要理由有三条。

  一是吕萍据以索赔的损害事实是她自己所说的“未出现广告宣传所称的效果及感觉脸部瘙痒和灼痛”,没有经过任何权威部门的确认和确诊。二是在产品标签上已经标有“如有刺激,请停止使用,若产品不适合你的肌肤请停止使用”的警示说明。三是在吕萍提交证据原物时已将产品使用完毕。

  并未了结

  根据相关规定,如不服一审判决,双方还可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宝洁公司大中华区副总裁柯锐思表示,对判决结果很满意,判决“进一步肯定了SK-Ⅱ产品的安全性和产品标注的合法性”。他透露,这与宝洁公司积极与政府、法院、媒体等多方积极沟通分不开,“我们向法院提供了很多有效的证据”。

  不过,吕萍对此判决并不认同。吕萍的代理人唐伟表示,坚决不服!他向记者透露,如没有意外,将在本月29日向法院提出上诉。

  “他们偷换了概念”,唐伟的语气似乎有些激动,“我们起诉的主要理由是欺诈,但法庭审理的时候,审理的核心内容变成了虚假广告。”

  另外,对判决书上提到的“证据原物提交时产品已经使用完毕”这一说法,唐伟也不认同。他说,吕萍提交证据时上交的产品并没有用完,并表示,可以向记者出示提交证据时拍摄的照片证明此事。“就算提交的证据真的用完了,也可以使用同一批次的产品进行化验。”

  在整个采访的过程中,唐伟数次提到“坚决上诉”这四个字。

  看来,宝洁的这场官司还没有打完。

  其实,不管是否上诉,此事件都并未因此而彻底了结。

  因为,在一审判决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至于原告称的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宣传是否构成虚假广告,产品的质量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事项,则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围绕是否构成虚假广告,以及产品的质量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事项的争论,可能还会继续下去。

  度过品牌危机

  从今年1月开始到现在,不断有媒体对原告的代理人唐伟提出质疑,说他“别有用心”。有人认为他是在进行“个人炒作”。也有声音在为宝洁公司叫冤,更有的说这次的诉讼是几个人的“预谋”。

  个中缘由,外人并不能看得十分清楚。而宝洁的损失也恰恰在此。因为,无论如何宝洁的形象都已受到损害。宝洁公司大中华区美容

护肤品总经理黄文丽女士承认,SK-Ⅱ风波的确给该产品市场销售造成一些损失,至于具体数字,他们以公司有规定为由拒绝透露。

  SK-II事件后,宝洁在产品的销售以及广告宣传上更加谨慎。在8月24日的媒体沟通会上,宝洁公司大中华区副总裁柯锐思一再强调,SK-II所有产品上市前都经过了公司内部严谨的安全评估;在进入中国市场前,也都通过了

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严格检验和审批。

  据悉,SK-II原来的说明手册已经在3月份停止使用。在宝洁公司内部,还进行了对法规、市场营销等知识的再培训,并加强了广告和宣传品的内部审核机制。

  而SK-II新一轮的市场推广计划也已开始,黄文丽说:“我们在重振市场,原有的市场推广计划不变,比如9月份开始的新品上市以及品牌推广计划将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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