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中国拒绝承担伤害责任 称并不生产SK-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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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2:4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陈榕 发自广州 SK-Ⅱ案在11日下午正式开庭,宝洁中国在庭审中提出,宝洁中国只是SK-Ⅱ产品的进口申报方,并不是产品的生产方或销售方,所以不应当成为伤害责任的承担方。 据了解,当天庭审的重点问题集中在SK-Ⅱ产品宣传是否构成欺诈,该产品质量是否 法庭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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