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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酝酿组建 跨国资本诉求合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4:21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徐万国 实习记者 袁 茵

  北京报道

  耗费七年之功的中国邮政体制改革,终于开始向核心地带挺进。6月23日,国家邮政局局长刘安东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局长会议上首次明确表述了邮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组建中
国邮政集团公司,成立邮政管理局。

  “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等待批复。”本报记者7月4日求证此消息时,国家邮政总局新闻中心主任夏立群表示。

  政企分开,监管独立

  据了解,该改革方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邮政局等部委联合制定,同时参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方案。

  对于目前处于“等候批复”状态下的这一方案,夏立群不愿意透露详细情况。

  早先得知消息的邮政系统知名专家、中国通信学会邮政委员会学术部主任顾联瑜透露,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政企分开,监管独立:国家邮政局将剥离企业经营职能,把经营管理权交给新组建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成立邮政管理局对相关业务的运作进行监督。邮政管理局的员工纳入公务员范畴,人数约1000多人。

  国家邮政集团公司成立之后,核心业务还和以往相同,重点在普通信件的邮寄;其他现有的业务也都将保留,未来将在普通邮政业务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新领域。

  新成立的国家邮政管理局将主要担负管理职能,侧重于制定邮政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与邮政相关的附属行业进行管理,比如信封制定;另外还包括对相关企业、跨国公司等进行监管。

  顾联瑜表示,在组建集团公司的同时,将根据一些特殊业务的需要和不同业务的专业特点成立一些子公司,比如物流、储蓄等公司,“目前的中邮物流、中邮航空、中邮储蓄公司就应该成为这样的子公司”。此前的3月初,原来相对独立的中邮物流和快递业务(EMS)已完成重组——组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总公司。

  对于这一改革思路,顾联瑜表示:“政企分开是早已达成的共识。”他说,国家邮政系统内部已为此做了很多准备,现在管理机构和企业部分的划分基本已经做好。包括集团公司和管理局部门名称的确定:在管理局,负责管理、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被称作司;在集团公司,和业务相关的部门被称为部,比如说网络运行部。“由于前期准备十分充分,估计在年底之前就会完成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邮政管理局的组建工作。”顾联瑜对此十分肯定。

  另据媒体报道,作为试点,北京市的邮政改革方案已经开始先行实施,并明确划定了主辅业分离的范围。北京邮政将首先在包括实业集团及下属的8个二级子公司和32个三级子公司内部进行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最终向邮政改革总方向靠拢。

  专营范围尚未划分

  对于这次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邮政改革方案课题组”执笔人李佐军博士表示:“与‘国研方案’相符,在预料之内。”

  当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邮政改革提出了三点对策:以公司化和集团化改造为方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分拆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缩小专营业务范围;建立独立公正的邮政监管机构。“完成这三方面的改革之后,邮政将真正改变目前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的局面,适应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李佐军说。

  但是在采访中,记者无法获知业务划分中关于专营业务的具体范围。而这正是此前争议颇多的焦点问题。

  据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秘书长刘建新介绍,中国邮政一直在为专营范围与非邮政企业、包括跨国公司进行较量。具体表现在《邮政法》修改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分歧。

  据刘建新介绍,目前《邮政法》已经六易其稿。其中,2003年11月出炉的《邮政法》第五稿引起了民营快递企业的异议。

  主要原因是《邮政法》修改第五稿为民营快递企业设置的进入门槛过高:规定“50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强化了邮政的垄断地位;快递实行特许经营;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等。

  第五稿修改了8个月之后,第六稿将专营范围缩小到350克以下,但依然未能缓和邮政和非邮快递之间的关系。“第五稿只是规定单件重量在500克以下的信件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专营,对商务信函却是网开一面,但第六稿却把350克以下的商务信函也纳入了专营范围。”刘建新说。

  而对于“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原本是邮政方面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拟就普遍服务补贴的措施。1998年邮政与电信分营之后,当年邮政亏损额142亿元。国家为了补贴电信剥离对邮政的影响,从1999年起实施所谓的“8531”计划,即1999年补贴80亿,2000年补贴50亿,2001年补贴30亿,2002年补贴10亿。

  国家邮政局一份名为《中国邮政“普遍服务”亏损状况调查报告》称,中国邮政每年承担的普遍服务亏损额达41.7亿元。其中,以农村为主的普遍服务网点亏损达27.67亿元,政策性业务亏损达14.03亿元。

  为了使这些亏损能够继续得到弥补,《邮政法》第五稿中规定,邮政企业和非邮快递企业都要缴纳普遍服务基金。但第六稿却只是规定非邮政企业需要缴纳这一基金,同时允许邮政企业继续实行混业经营。

  刘建新说,按照上述规定,目前国内90%的民营企业会死掉。而国际快递公司目前的业务中,有近60%的业务属于350克以内的商务信函。而“普遍服务基金”是非邮政快递企业尤其不能接受的内容。

  在已经确定的邮政改革方案中,邮政专营业务范围和普遍服务基金(或者叫普遍服务补贴)并没有涉及。据顾联瑜介绍:“这些内容将在新出台的《邮政法》明确规定。但现在《邮政法》尚在国务院等待批准,也还没提交到人大,若欲得知最终方案,还需要一些时间。”

  对此,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长罗开富表示,由于邮政法的修改与邮政体制改革息息相关,邮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分拆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而邮政速递也是邮政法涉及到的关键问题之一,因此,政府已经做出了邮政体制改革先行、邮政法殿后的安排。

  这意味着,邮政在完成体制改革之后,还将面临着另外一场“战争”。

  跨国资本诉求参股

  对中国邮政体制改革同样感兴趣的,还有国际快递企业。因为从这些跨国巨头进入中国的第一天起,几乎就是与中国邮政角力的开始。

  近几年来,外资快递巨头市场占有率节节攀升。据《中国邮政年报》统计,目前DHL、TNT、FedEx、UPS等跨国快递公司在中国国际快递市场份额已经达到80%。这更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在《邮政法》修改的同时,中国邮政为了挽回颓势,曾于2002年先后发出“64号文件”和“国联472号文件”,核心都是要挽回被国际快递企业“分食”的中国国际快递业务。

  “中国邮政和跨国公司之间的矛盾主要存在于跨国公司是否允许在中国境内进行信件的邮递业务。”顾联瑜说。但根据中国入世的承诺,2005年12月11日将允许外资在中国独资经营物流快递行业。目前,快件业务现已放开,报刊的发行现在也开始放开。

  目前,早已觊觎中国市场的外资快递巨头已经迫不及待,一些公司已开始涉及这些业务,如UPS独资的步伐正在紧张提速。下一步,包裹业务也将放开。

  顾联瑜认为,邮政改革主要是为了应对中国入世以后的一些新问题。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野心很大,希望能更多的介入中国内地的邮政业务。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当属荷兰天地(TNT)。2003年6月,正当中国邮政改革紧锣密鼓继而猜测不定之时,闻风而动的TNT甩掉与其合作15年之久的伙伴——中外运,转而投奔中国邮政。

  当时,原TNT与中外运合资公司负责人陈大年对“弃旧娶新”作了非常委婉的表示:“TNT一直希望继续扩大在中国的业务。”当年,TNT与中国邮政合作在京沪穗等8个城市试运行小件快递的国内投递。

  初尝甜头的TNT绝对不会满足于8个城市的小打小闹。今年3月30日,TNT在上海宣布:“将与中国邮政部门成立合资公司。”TNT中国公司首席执行官肯·迈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TNT将采取任何可能的方式与中国邮政合作,包括购买中国邮政的股份。

  据了解,TNT已经提出与中邮航组建合资公司发展中国至欧洲间国际快递业务的意愿。中邮航总经理关荣顺证实:“TNT的确有意购买中邮航部分股份。”

  但是,双方目前的谈判还未涉及中邮航出让的股份比例。关荣顺表示,我们缺的不是资金,而是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中国邮政目前主要精力在邮政改革上,下一步再具体考虑合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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