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I被诉案南昌低调开庭 宝洁辩护称与案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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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09:5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南昌8月11日电 (记者 涂超华) 在江西消费者吕萍向法院起诉宝洁SK-Ⅱ产品近5个月之后,8月11日下午,SK-Ⅱ被诉案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低调开庭。被告宝洁(中国)有限公司认为,SK-Ⅱ涉及的是广州宝洁公司,跟他们是不同的独立法人,他们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开庭前,被告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记者未能进入庭审现场。但事后
记者获悉,庭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的问题让此案更加复杂:作为被告的宝洁(中国)有限公司辩称其不应该成为本案的被告,更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他们辩称,南昌市工商局3月22日曾对SK-Ⅱ经销商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的对象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宝洁(中国)有限公司与广州宝洁是不同的独立法人,宝洁(中国)不是生产商也不是经销商,更不是广告发布商,他们只是受美国方面委托,在中国卫生部门、商监、质监进行相关手术的报批,没有参与生产销售以及广告发布等工作,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原告代理人唐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宝洁与宝洁(中国)到底是什么关系,这是现在最大的问题。“SK-Ⅱ产品的包装从内到外都没有标识具体的生产商,到了开庭我们才知道还有一个叫广州宝洁的公司,我们已无法再把广州宝洁作为被告。如果以后消费者再遇到需要维权的情况,那岂不是无所适从?”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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