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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节能降耗需有政策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08:07 中国证券报

  

                               漫画/孙武

  周到

  过度投机现象明显

  中国股市的过度投机,除了表现为最近几个月以来股价指数快速上扬外,还表现为股票换手率很高。2006年末和2007年6月15日,1475家上市公司境内流通股分别为3431.13亿股和4022.36亿股。其平均值为3726.74亿股。今年前5个半月,两市股票成交量20217.54 亿股,换手率达542.50%。今年前5个半月,有107个交易日;今年后6个半月,有136个交易日。如果按今年年初以来日均换手率5.07%推算,全年换手率约为1232.03%,月均换手率将超过100%。这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同时,6月15日A股和B股的加权平均市盈率分别为54.97和50.58倍。

  过高的换手率和过高的股价,导致股票交易成本过高。今年前5个半月,两市股票成交金额210686.16亿元。缴纳印花税的情况是:年初至5月29日股票成交175403.52亿元,应缴纳印花税350.81亿元;5月30日至6月15日股票成交30688.70亿元,应缴纳印花税232.13亿元。如果按前5个半月日均成交量作简单推算,自6月18日至年底约缴纳的印花税约为1606.73亿元。而6月15日,境内流通股东持股占1475家上市公司总股本16677.84亿股的24.12%。2006年,这些上市公司共实现净利润3906.75亿元。境内流通股东因此享有24.12%,即942.23亿元净利润;其中用来分红的约有50%,即471.11亿元,恐怕已是满打满算。

  因此,不考虑交易佣金、过户费、基金管理费,光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就已透支着未来若干年的分红所得,消耗着未来的“资源”。这就意味着,当前的新入市者,获利只能主要依赖于股票买卖差价。这也表明,股市“节能降耗”任务繁重。这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扩大供给须长短结合

  进一步遏制股市过度投机的势头,必须增大供给,这已经成为了业内的共识。今年年初以来,A股首发不温不火。2006年后7个月和2007年前5个半月,A股首发筹资分别为1572.24和1080.04亿元,月均分别为224.61和196.37亿元人民币。明明投资者入市资金量大增,但新股首发反而减少。因此,年初以来的股票供求矛盾进一步突出。

  在增大供给的多种措施中,推动红筹公司回归和先让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是2007年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报道,《境内投资境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上市试点办法》正在制订中,《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已经完毕。这两个办法一旦发布,那么,相关公司董事会将形成决议,在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管理层核准申请后,相关公司方可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因此,有红筹公司能在年内完成回归,按《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执行的公司债券能在年内完成发行,已属速度较快,但这是一种有利于市场建设的长远安排。

  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有短期内平衡股票供求关系的手段。首先我们应把目光移向H股公司。这有两方面的理由。一是H股上市公司的回归,并不需要出台新的制度,因而更简单易行。二是H股公司规模要大一些,能起到平衡股票供求关系的作用。目前,中国远洋A股已发行上市,北京首都机场、上海复地、富力地产、中海油田服务、紫金矿业等回归方案已经股东大会通过。

  此外,笔者认为H股公司提出回归申请和中央企业、科技型企业提出首发申请,应有绿色通道。要允许通过存量发行,推动H股公司回归。目前,有一些H股公司表示,并不缺少资金,因而不急于回归。对于这部分H股公司,可以通过让大股东出售部分股份给社会公众的办法,回归A股市场。当前,我们正在考虑红筹公司的存量发行。这种回归方式,可以为一些H股公司所借鉴。

  我们还应形成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我们可以进行若干方面的试点。这种试点,并不在于事实上增加多少供给,而在于影响市场预期,避免一味炒高股价。试点可以从适时推出创业板和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建设成为全国性的、统一监管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高科技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平台着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需要新的突破。但由于是试点,步子就可快可慢,规模也可大可小。其原则之一是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市场可承受程度的关系。

  大力倡导理性投资

  股票转让个人所得税是个敏感的话题。但我们应该明了的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股票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取得的所得。”

  目前,股票转让尚未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据,是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暂免征税,仅仅是一项临时性规定,随时可以变化。在对待股票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上,我们不应该有什么模糊认识。因此,我们可以随时修改《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规定。

  但笔者建议,如果今后开征此税,为倡导理性投资,我们对个人不同持股期限的转让股票所得,应征收不同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或免征个人所得税。比如:对于那些在6个月内买入并卖出或卖出并买入同一股票的个人投资者,按《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那些在6个月以外、12个月以内买入并卖出或卖出并买入同一股票的个人投资者,征收小于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对于那些在12个月以外买入并卖出或卖出并买入同一股票的个人投资者,甚至可以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认为:中国股市确实存在着过度投机现象,而且,由于交易费用的增加,市场也正在透支着未来的分红所得,这就意味着,当前的新入市者,其获利只能主要依赖于股票买卖差价来实现。中国股市正在消耗着未来的“资源”,为了让其健康和可持续地发展,仅仅依靠市场自身调整是不现实的,股市的“节能降耗”更需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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