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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长虹40亿元之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 15:42 《财经》杂志

《财经》:长虹40亿元之劫

  长虹此番终于把自己放到了受害者的位置上。是否会有对于APEX的诈骗指控,尚待司法当局认定,而40亿元的教训,已成事实

  □本刊特派记者 楼夷 王烁 卢彦铮 特约作者康理诚

  发自美国首都华盛顿、洛杉矶、拉斯维加斯、中国香港

  □本刊记者 张帆 王晓冰 张宇星 发自中国四川绵阳 北京

  中国最大的彩电厂家四川长虹(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下称长虹)与美国APEXDigital(下称APEX)的商业组合,虽然早在两年前就有识者预言其将不得善终,但2004年末的决裂,依然戏剧化得让人吃惊:

  ——在长达两年的沉默之后,长虹终于开始了追收40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的法律行动,对象正是在过去三年中为长虹带来巨额出口、曾经亲密无间的合作伙伴APEX。而40亿这个数字,相当于长虹对APEX全部销售收入的40%!

  ——因涉嫌向长虹开具37张总值7000万美元的空头支票案,APEX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美籍华人季龙粉目前被国内警方监视居住,最新的进展是于1月6日下午被从上海带到长虹所在地四川省绵阳市入住富乐山宾馆。

  ——2004年12月14日,长虹以一组与季龙粉于10月29日中午签订的一系列协议(下称“1029协议”)为据,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止令(temporaryrestrainingorder),要求禁止APEX转移资产及修改账目。长虹称,按照“1029协议”,APEX共欠长虹4.72亿美元货款。APEX则针锋相对,提请法院不予考虑是项申请,理由是该组协议是在季龙粉丧失人身自由之后被迫所签,应属无效。

  从2001年开始,中国最大的彩电生产商长虹为搏出口,冒险为当时在电视业还名不见经传的APEX贴牌生产。其后虽出口业绩飚升,但其模式屡遭质疑,甚至在2003年曝出“长虹遭诈骗”风波。当时虽为长虹及APEX双方同声否认,但危机终于掩无可掩,在2004年末爆发。APEX一如既往否认所有有关“诈骗”的指控,但是长虹此番终于把自己放到了受害者的位置上。是否会有诈骗指控,尚待司法当局认定,而对于长虹来说,40亿元的教训已成事实。

  2005年1月5日晨,《财经》杂志记者来到位于加州洛杉矶安大略市东费城街的APEX总部,这是一幢扁平盒子状的两层白色办公楼。楼内寂静冷清,只有零星工作人员出入,且多为华人面孔。前台的沙发旁摆放着《时代周刊》、《CEO》、《Fortune》等杂志,杂志封面上显示的订阅者即为董事长季龙粉。

  “这里没什么人了,(大家)都去参加一年一度的拉斯维加斯CES(消费电子展)了。”APEX副董事长兼副总裁Alice Hsu女士告诉《财经》。

  她没有告诉记者的是,就在前一天,在APEX长达两个月的抵制后,一支由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组成的查账小组,代表长虹终于进驻APEX。

  要查多久?“取决于账目的复杂程度”。长虹在美聘请的首席律师、凯威莱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晓麟在华盛顿告诉《财经》。

  长虹的下一步棋是什么?“我们没有局限于任何一个具体的方案,查账以后,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策略。”王答道。

  季龙粉被拘:10月24日?29日?

  从11月25日(美国当地时间)感恩节开始至新年,历来是美国最主要的销售季节,自然也是APEX出货的高峰期。这可以部分地解释长虹于2004年10月底启动法律追讨行动的直接动因。

  根据长虹向洛杉矶高等法院申请的临时禁制令所称,这段时间的销售回款将于2005年1月中旬之前回笼,估计不下8000万美元。

  更具解释力的背景则是长虹2004年7月的人事更迭。执掌长虹多年,同时也是与APEX交易主要决策者的董事长兼总裁倪润峰再次引退,而于2001年倪复出时离任的前接班人赵勇则重掌总裁一职。

  在观察者看来,新任总裁清理旧账当可以理解,而即将到来的感恩节销售旺季,正是长虹缩小巨亏的良机。长虹对APEX发出最后一批彩电,是在2004年7月间,正是为感恩节销售季储备的货物。

  2004年8月,王晓麟律师应长虹所邀,介入APEX应收账一案。

  “在研究了季龙粉在过去一年多与长虹所签的一系列欠款协议、个人担保协议和对账协议后,我建议主要依据美国加州法律,将这些协议的内容用标准的法律语言作一个整合”。王晓麟说。

  王随即牵头起草了一组协议,其主要内容即为APEX公司对长虹所欠款项、偿付方式、担保方式以及违约处理。曾在中国大陆度过早年学生生涯的王律师目前是国际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专长于国际贸易,对此自是轻车熟路。

  长虹需要的,是季龙粉对这组合约的最终认可。

  这组合约对于长虹追债计划的重要程度,王律师没有深谈。他反复强调的是,这组合约的实质与此前一年多季龙粉与长虹所签的多份协议是一致的。

  “4.72亿美元欠款,季先生从来都认可。”他告诉记者,自己的办公室里有“重达100磅”的关键证据,记录了每一笔长虹的发货及收款情况,足资证明。但是,他也承认,如果最终不得不在美国起诉追债,过去所签的多份协议可能存在表述不够精确的地方。重签协议后,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其后发生的事情本身,是双方都承认的:APEX董事长季龙粉与长虹代表在这组合约上签字;因被指控涉嫌在2003年间向长虹开出37张空头支票,季龙粉被公安人员带走。但在关键的时间因素上,双方全然各执一词。

  在APEX看来,这是一个不具法律效力的城下之盟。APEX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所提交的文件称,季龙粉最后一次回国是2004年10月16日,原计划停留7至10天,但在10月24日左右被来自四川的公安人员带走,并且被扣留在一栋属于四川长虹的建筑物里。APEX律师Jerry Huang指控“长虹在中国当局的协助下将季龙粉有效地拘押”,由此质疑10月29日协议的有效性,称季龙粉可能“被胁迫”签字。

  他还称,当时既没有APEX律师在场,合约也没有得到APEX董事会的同意。“我们不知道谈判和执行的相关协议的真相,除非季先生被允许回美国。”

  代表长虹的王晓麟律师则坚称协议有效,提供了故事的另一个版本。他告诉《财经》,“1029协议”最终达成,是历经了长达14小时马拉松谈判的结果。“很难想像一个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还可以在电话上连续十几个小时讨论合同细节?”

  他说,由于自己人在北京无法赶赴成都,与身在成都锦江宾馆的季龙粉的谈判是在电话上进行的,从2004年10月28日晚上持续到10月29日中午,在场的还有季的律师。至于季龙粉被捕的时间,据他所知是10月29日晚上。

  这与长虹提交给美国同一法院的说明一致:“长虹此后了解到,在签署协议之后,季先生被中国当局逮捕,罪名是APEX对长虹的价值7000万美元假支票担保。”

  至于“1029协议”本身,熟悉美国法律的王晓麟认为合法性不容质疑,季龙粉是APEX公司的董事长和持股82%的大股东。“根据对加州法律和APEX公司章程的研究,我们认为他所签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哪一方的描述更符合事实?除了双方的表白,《财经》尚未获得可靠旁证。

  根据APEX律师向洛杉矶法院提供的证词,季龙粉于去年10月24日“被捕”(arrested)可为美国驻成都领事馆所证实。然而,《财经》于今年1月7日下午向美国大使馆及驻成都领事馆求证,虽得到季“被捕”(arrested)的肯定答复,但对方却以“保护当事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被羁押时间。

  此外,一位与季龙粉素有往来的香港投资界人士告诉《财经》,他曾于去年10月25日周一与季龙粉有约,对方却未能如期出现。但他无法确认季是否于此时已经失去人身自由。

  “1029协议”与4.72亿美元欠款

  季龙粉于2004年10月29日与长虹所签的,到底是一组什么样的协议?

  《财经》记者在洛杉矶高等法院的案卷中看到,这组协议由20余个文件组成,其中最主要的是四个文件——庭外调解协议、期票协议、担保协议和信托契约。

  庭外调解协议以摘要形式记录了10月29日双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期票协议则确认APEX对长虹欠款为4.7194亿美元,并确定APEX将分五次分期还款,分别为2004年11月2日还款8000万美元,11月30日还款7000万美元,12月31日还款8000万美元,2005年1月30日还款1.2亿美元,2月25日付清余额;担保协议确认APEX以其所有财产包括专利、商标、版权、设备、存货、工具、股票、应收账、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作为还款担保;信托契约确认APEX同意以其所有地产包括其20万平方英尺的仓库向长虹作还款担保。同时,除了APEX的物权抵押,季龙粉本人还将其全部个人资产作为抵押,提供对长虹的额外保证。

  王晓麟律师告诉《财经》,这4.72亿美元欠款的构成很简单,就是“长虹发了货,APEX没还钱”。他说这个数字经多次对账之后双方都同意且没有争议,其中不含退货、专利费和反倾销税等争议项目,“是APEX对长虹的纯欠账。”

  按照长虹向法庭提交的文件所称,2000年开始,长虹与APEX签订了一系列协议:由APEX从长虹购买彩电,贴上APEX的牌之后再卖给沃尔玛、Best Buy等零售商。此后长虹向APEX发去价值数亿美元的家电。APEX只付了最初的几笔款,但很快就不履行付款义务,很多发货单APEX都没有偿付,后来在2003年签了37张总额为7000万美元的支票给长虹。长虹试图通过中国银行向APEX开户行Hanmi银行兑现,但被告知账上并无现金,到2004年7月只能放弃取现的努力。到2004年10月29日,APEX的欠款已达4.72亿美元。

  《财经》找到了这37张支票的复印件。发现这37张支票分别于2003年2月7日、2003年2月21日、2003年2月28日以及2003年3月14日出具,担保的则是从2002年5月到2002年12月的发货单。每一张支票都担保着超过百万美元的货款。

  APEX财务总监格瑞丝梁(Gracie Leung)断然否认了“空头支票”的指控。她在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称,APEX2003年度向长虹支付了约3.4亿美元货款,以此证明“我们交给长虹的支付是有效的。”但她对37张支票给出的解释令人殊难理解。她称,APEX的开户行从未接到过兑付这批支票的要求。

  “这不符合事实。”长虹代表律师王晓麟说。

  早在2003年4月接受《财经》采访时,季龙粉和倪润峰均提及APEX以支票作货款担保的安排。季龙粉对《财经》详细解释了支票担保的用途。他称如果最终货进的是沃尔玛这样的连锁超市,货款支付通常都用第三方保理公司负责在长虹和APEX之间分账;但如果货进的不是沃尔玛等大超市,则APEX公司开具支票作货款担保。

  多位跨国贸易业者告诉记者,他们几乎从来不接受客户的支票担保,因为无法保证安全。“如果他给你开空头支票,就完了。”

  关于开具空头支票的说法,并不是第一次围绕APEX发生。一家与APEX有贸易纠纷的企业负责人曾向《财经》表示,他曾于2000年间接到过APEX的三张总价值500多万美元的支票底联,到底联所指定的银行去查询时,被告知该银行从未开具过这三张支票。

  消息表明,APEX2003年开具的37张支票被认为是空头支票,正是此次季龙粉被国内公安部门带走的直接原因。但37张空白支票是否意味着诈骗罪成立?已经丧失人身自由的季龙粉,目前甚至无法被证实在法律意义上正式被捕。

  当记者问及此事,四川警方不予回答。而且,季龙粉身为香港上市公司中华数据广播(HK8016)的董事会主席。国内媒体披露季氏“被捕”的消息后,该公司一直未有正式公告。

  香港一位接近该公司的投资界人士告诉《财经》,香港联交所曾就此事进行询问,但因目前身在上海的季龙粉并未接获正式被捕令,且仍能签署文件,处理公务,该公司至今未能就“被捕”进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对金融票据诈骗活动的认定,即包括“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票据法》系属诈骗。国内法律界人士称,如果季龙粉确属开具空头支票,可否认定其以此“骗取财物”至为关键。

  此外,美国法律界人士介绍说,根据加州法律,开具一张200美元以上面额的空头支票进行诈骗,将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以此推知,如果37张支票确为具诈骗性的空头支票,APEX负责人将有可能面对难以承受的刑事责任。不过,专家同时承认,以空头支票认定诈骗在法律上相当严格,而直到截稿为止,《财经》了解到长虹尚未在美国就APEX开具空头支票提起刑事诉讼。

  除此之外,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长虹恐怕需对投资者做出解释:APEX出票之37张支票总额高达7000万美元,大多发生在2003年2月、3月间,如果长虹发现是无效的为空头支票,为什么要到近两年后才作披露?记者查诸有关档案,发现到了2003年4月,也就是这批支票全部出具给长虹之后,时任长虹总裁的倪润峰依然对媒体表示:“长虹自2001年起与APEX合作,一直都没有问题。现在APEX未偿还的五分之二款项,大部分未到期,而且有支票担保,所以根本不存在‘遭诈骗’的事情。”

  如果37张支票早知“空头”,则长虹其时自欺欺人,莫过于此。

  从长虹的公报上看,长虹与APEX的交易始于2001年9月,当年来自APEX的应收账款为3.46亿元人民币;次年是长虹出口狂飚的一年,当年应收账款也创记录地达到42.2亿元,其中来自APEX的高达38.3亿元;到2003年,长虹应收账款达至49.9亿元,仍然大半来自APEX,为44.4亿元。至2004年第三季度,应收账款变成45.5亿元,其中来自APEX的为40.2亿元。

  在长虹最新发布的公告中证实,在过去一年中长虹确实收到APEX3.4亿美元的付款,但“上述付款与该公司对我公司的欠款余额并不矛盾”。

  由是观之,来自APEX的40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基本上形成于双方发生大规模交易的2002年。此后,APEX不断以新款还旧款,但债务总量并无大的增加。

  2004年12月27日,长虹发布预亏公告,称截至2004年12月25日,公司应收APEX账款余额4.675亿美元,根据对APEX公司现有资产的估算,公司对APEX公司应收账款可能收回的资金在1.5亿美元以上,预计最大计提金额有3.1亿美元左右。

  长虹高歌猛进的美国出口大计,最终如此惨淡收场。

  一页纸合同

  《财经》从不止一个渠道得知,尽管长虹与APEX之间的生意往来总额最终超过了10亿美元,但是至少在很长时间内,双方所依据的合同,只不过是一张纸。如此简约的合同自然难以厘清双方对于各种潜在风险的责任分担,如专利费、反倾销税和退货损失等等。

  “双方都是战略家,干大事的,并没有仔细地讨论细节。”一位接近季龙粉的香港投资界人士如此说。

  然而,魔鬼恰恰在细节之中!

  长虹律师告诉《财经》,APEX4.72亿美元欠款已经扣除了退货等款项而且退货是一个很小的因素。但记者采访的中美业内人士均分析认为,退货责任分歧很可能是长虹与APEX合作的致命伤。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进口商告诉记者,在美国经营家电进出口风险很高,退货风险是主因之一,因为美国大超市都实行无理由退货。在商品降价或促销时尤为常见,退货更是常见。如果退货率达到10%以上,就基本没有什么利润了。一般来说,沃尔玛等大型零售商在签订合同时会要求退货由对方承担。而进口商和生产商会在合同中注明责任。他举自己为例,如果是和品质无关的退货,由进口商承担;如果是质量问题,则由生产商承担。

  无论对长虹还是对APEX,退货率到底有多高都是一个高度敏感的问题,各方均三缄其口。国内另一家大型家电出口厂商在接受《财经》采访时透露,他们也是以贴牌方式出口到美国,在美国的彩电退货率大概为8%,利润很薄,但由于对方是世界知名品牌,都是货到付款,风险较小。相比之下,长虹与APEX合作之初的2001年,APEX仅在DVD行业闯出了一点名气,在电视业还完全是一名新军,在开始阶段完全是依靠低价挤入沃尔玛等主流渠道、打开市场,退货率更高是完全可能的。

  他告诉记者,他所了解到的长虹产品在美国的退货率一度高达两位数。

  专利费则是另一大应收账款的折扣来源。专利费是一个向来被中国企业忽略的问题。在2003年以前,由于中国的法律执行体系尚不健全,中国彩电厂商在国内市场从未遇到过征收专利费的问题。但是欧美国家有强大的法律制度确保专利费的征收,因此很多企业往往在设厂之初就会与专利拥有者谈判,以争取合理价格。这一点,显然也不可能包含在长虹与APEX的“一页纸”合同中。

  2003年4月,美国本土最大的电视机厂商Zenith起诉APEX和长虹,诉其侵犯了Zenith的两项专利。其中“450专利”至诉讼日依然有效,“170专利”的有效期截至2002年5月7日。APEX律师Jerry Huang将长虹与APEX的会谈与此前APEX、长虹与美国本土电视机厂商Zenith Electronics 的专利权诉讼联系在一起。他介绍说,在季龙粉去中国旅行之前,诉讼案达成调解,由长虹支付专利费给Zenith。具体数额没有披露。APEX律师称,因为长虹无力支付专利费,APEX才决定重新考虑和安排与长虹的交易,从而引发了后来的一系列事件。

  尽管按长虹的口径,4.7亿美元是一笔非常清晰的应收账款,但其中是否充分考虑了退货、专利费和反倾销税等诸多风险的事实存在,是否将由此导致的损失计算在内,事实有可能比长虹所说的更为复杂。

  业内观察家指出,由于双方的初始约定过于粗犷,没有明确风险的责任分担,而后续签订的“1029协议”又面对来自APEX的无效指控,长虹在与APEX的交易中遗留下巨额应收账款,反映出的是中国企业远未成熟的一面。长虹最终能挽回多少损失,不仅取决于在美国这场民事诉讼的成败,也取决于双方在法庭外的商业谈判和较量。

  怎么谈?

  2005年1月6日,长虹发布公告,否认原长虹董事长倪润峰被有关部门重点关注并接受调查,也否认公司目前有收购APEX的计划,同时,第一次在国内披露了2004年12月14日向美国法院申请对APEX临时禁制令的消息。不过,对于APEX董事长季龙粉目前是否被捕以及是否涉嫌“票据诈骗”,长虹上下及至四川省绵阳市各有关部门仍三缄其口。长虹发言人刘海中在接受《财经》采访时,也一再表示无可奉告。

  从长虹这方面来说,季在国内是否失去人身自由,什么时候失去人身自由,是一个最敏感的话题,因为它可能决定长虹在美国目前采取的法律行动的成败。与此同时,已经失去人身自由的季龙粉在法律的意义上究竟属何状态难有定论,虽然长虹一方声称与经济纠纷无关,但仍显出种种微妙。

  目前,人们更关注的还是经济账。尽管长虹新闻发言人声称,即使40亿应收账款出现大量坏账,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在50%以下,“原净资产在140亿的长虹公司”依然是行业内资产状况最为优良的企业之一。但长虹2004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存货账面价值高达85.19亿元,约占公司全部净资产的64.46%。一边是存货,一边是回收困难的应收账款,感恩节之战对长虹的意义可想而知。

  从2004年12月14日长虹在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起,除了法庭上的正面交锋,双方都在暗暗与时间赛跑。

  2004年12月20日,APEX提出由于“被告和原告的国籍不同,而且争议的标的超过4.5亿美元”,要求将案子移送联邦法院审理。长虹方面则认为APEX此举只是为了拖延长虹进驻APEX的时间。长虹一方希望在听证会后获得法院初裁损害担保,从而尽快进驻APEX进行财务调查,以防APEX转移现金或修改账目。

  2004年12月21日,长虹律师向法院要求缩短禁制令申请时间,以避免因推迟给长虹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因为APEX在最近几周预期将有8000万美元收入。到2005年1月5日,《财经》从长虹律师王晓麟处获得确切消息,APEX已经同意让长虹查账。1月4日,长虹有关人员已经进驻APEX。1月6日的长虹公告证实了这一点。

  长虹与APEX双方在美国法庭的交锋还在继续,这是长虹为获得更多现金的努力。但在另一方面,《财经》从多个渠道获悉,长虹并没有放弃收购APEX的谈判。当年帮助APEX在香港上市的一位投资界人士即表示,他正在参与是项品牌收购。

  长虹新闻发言人在接受《财经》采访时也承认可能有很多解决方案,但这是双方的事情,不可能在现阶段广为告之。“方向是明确的,要集中全力进行清收。采取什么方式,怎么谈,还要等进一步情况出现。”刘海中表示。

  根据国际资信调查机构邓白氏的资料,APEX的净资产数字与其销售额相比小得可怜。而且从其历史记录来看,APEX是一个麻烦不断的企业,从2001年至今,牵涉多宗商业纠纷,包括银行、供货商、运输商和保理机构在内的许多交易对手向APEX发出UCC函,即要求提供抵押。APEX已抵押了其大量资产,个别资产甚至重复抵押。指望从APEX收回全部应收账几乎像天方夜谭。

  似可推知,长虹在预亏公告中预计可收回账款在1.5亿美元,即是基于对APEX公司包括品牌在内资产价值的总体估计。在这种情况下,收购APEX并进而取得其品牌和销售渠道,恐怕是一种不得已的现实主义态度。

  APEX价值几何?

  不过,上述香港投资界人士对长虹最终能否悉数收购APEX全部品牌亦有质疑。“品牌是与人联系在一起的,转到长虹手里,能弄得好吗?”“这个品牌如果只值1.5亿美元,季龙粉可能不干。APEX是打败了索尼的呀。”

  从始至终,APEX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公司。季龙粉曾被誉为“在美国打败索尼的英雄”,被《时代》周刊评为下一代富影响力的15位商人之一;最极端的批评者则称之为“骗子”。APEX在做生意的过程中麻烦不断,但是却成功地打入了美国的主流销售渠道如沃尔玛、BestBuy、Circuit City,成为圣诞期间最热销的品牌之一。

  APEX发言人Shoenherz 曾对美国媒体表示,公司有100名工作人员,产品遍及北美的2万个零售点,包括Best Buy和Circuit City. 电视机、DVD 机 以及数码相机等,APEX在中国大陆、台湾和马来西亚的工厂制造。APEX在美国站稳脚跟的一个标志是,它已经建立了稳固的销售渠道。

  “早期,长虹赊销给APEX,APEX再赊销给沃尔玛等零售商,没什么条件可谈。现在沃尔玛给APEX一次开一张1亿美金的信用证(给DVD),看得香港市场人士都目瞪口呆。”一位接近季龙粉的香港投资界人士称。

  APEX在沃尔玛是否有这么高的信誉,《财经》还未从沃尔玛获得证实。但在美国,APEX已成为一个知名度很高的品牌,尽管是因为以低价而知名。《财经》记者在沃尔玛看到,同样型号和功能的DVD,APEX卖五十几美元,而同类功能的产品菲利普卖六十多美元。

  “APEX无论是用谁的钱,但它确实把市场打开了,建立了品牌和渠道。长虹在其中自然是立了汗马功劳的,也应该分享渠道和品牌带来的利益,所以现在应该回归理性,双方合作。”该香港投资界人士认为。

  不过,正如其争议性一样,APEX是一个很难估值的公司。在国际著名的资信机构邓白氏看来,APEX没有多少净资产,仅有的资产也悉数抵押,而且牵涉多宗诉讼,这是一个他们不会建议与之做生意的高风险公司。

  但是看好APEX的品牌与渠道的仍不乏其人。长虹正是其中之一。抛开早期发家遗留的诸多问题和包袱不谈,APEX是否已成功转型,降低了信用风险,而其现有的品牌与渠道又价值几何?这是关键所在。

  《财经》获悉,在2005年1月4日长虹查账小组进驻APEX以前,长虹的代表已与季龙粉在上海就资产重组问题进行过谈判。香港亦有投资界人士在为双方重组入股事宜而奔走。有心人会注意到,目前长虹在美国讼案的首席律师王晓霖本人富于资产重组经验,其所牵头的十余人庞大律师团队包括国际顶级的金融重组律师。种种迹象显示,谈判正在进行之中。但长虹的控股目的最终能成功吗?

  接近季龙粉的香港投资界人士向《财经》,APEX目前的合作伙伴已经是台湾的液晶厂商。“这个品牌的渠道那么宽,长虹毕竟只是一部分。”

  事实究竟如何呢?

  ******

  2005年1月7日,在拉斯维加斯举行的年度消费电子大展上,150万平方英尺的展区挤满了消费者、经销商和制造商们。昔日的伙伴、今时的对头长虹与APEX共同出现在这里。

  一个“来和我们一起玩”的广告牌竖在APEX的展区前,展示着APEX产品的多样性。今天,它的主打产品是液晶电视,合作者是台湾厂家。APEX高级副总裁Stephen Brothers告诉《财经》,2004年9月以后,他们已不再与长虹合作了。

  长虹展台展示的同样也是液晶电视,但不像APEX那样花样百出。工作人员都来自国内,他们的英语水准显然妨碍了他们与有兴趣的买家交流。一位经理告诉记者,长虹在美国还没有开设办事处。不过,两名沃尔玛的经理过来参观并开始了一场预约好的会谈。尽管长虹的工作人员们稍微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但看起来沃尔玛与长虹也许会寻求一种无须借助于APEX的合作。

  不过,在偌大的展厅里,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一场小小的会谈,正如没有多少国际同行特别关注长虹/APEX的风波一样。想与APEX争夺最低端市场的厂商不多,况且,即使APEX退出了这个市场,“马上会出现另一个更低价的中国制造品牌。”夏普的一位经理说。-

  本刊记者段宏庆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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