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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手法玩国资 上市公司内部人员在改制中暴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 10:43 和讯网-财经时报

  借改制之际把国有资产变成属于自己的股权,成了部分上市公司高管最有效、最快捷的发财致富方式

  贺宛男

  在国资委明确宣布MBO的五条禁令之后,不少上市公司将目光瞄准了大股东改制,近期
就有一批效益不错的公司高管,借大股东改制之际,拿出很少的一点钱,成了上市公司的间接大股东或次大股东,财技之高绝对可称是“四两拨千斤”。

  这里,我们试分析三个个案。

  亚星化学(资讯 行情 论坛):净资产缩水

  2004年12月30日,亚星化学公告其大股东亚星集团实施改制。亚星集团原为国有独资企业,根据有关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净资产为12565.93万元,当地国资部门决定拿出49%国有股转让给亚星投资,转让价6052.39万元。

  亚星投资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包括亚星集团董事长、亚星化学董事长等在内的35名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出资设立,其中亚星集团董事长陈某出资660万元,亚星化学董事长董某出资322万元,两位董事长就占了亚星投资近一半股权。鉴于亚星集团持有亚星化学44.87%股权,改制后亚星投资就间接持有22%,两位董事长则轻松持股超10%。

  就这样,陈、董二董事长出资不足1000万元,便拥有一家相当不错的上市公司10%的股权,而亚星化学2003年净利润5270万元,总资产15亿元,净资产10亿元,即投资1000万元,便可每年分享500多万元净利,同时拥有1.5亿元总资产、1亿元净资产,如此投资回报,超级投资高手如巴菲特索罗斯者恐也难望其背。

  问题是,据2001年2月发布的亚星化学招股书披露,亚星集团系国有大型企业,且是全国520家重点企业和山东省136家重点企业集团之一,招股前,集团总资产13亿元,净资产5亿元,亚星化学发股募资7.12亿元,亚星集团按44.87%比例净资产增加3.2亿元。就是说亚星化学招股后,亚星集团净资产已增至8亿元以上。

  然而,过了3年多,经评估的净资产何以缩减至1.2亿多元了呢?是为了改制国有资产存心低估,让有关高管人员占了大便宜,还是亚星集团这3年多来真的经营不善,抑或是当初招股时亚星集团虚报资产?

  不管是哪一种情形,都是现行法律法规所不能允许的。经营不善虽然不触犯法规,但国资部门能把49%股权交给将国有资产从8亿多“经营”到1亿多的“败家子”手中吗?

  民丰特纸(资讯 行情 论坛):国有资产低估

  同是2004年12月30日,民丰特纸也公告说,其控股股东民丰集团实行改制,改制后的民丰集团注册资本为31449.67万元,其中嘉兴市国资委以原民丰集团资产出资23970.8万元,占76.22%,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内的20名高管以现金出资7478.86万元,占23.78%。民丰集团原持有上市公司65.85%股权,意味着改制后高管人员将间接持股15.66%。

  民丰集团的改制同样以国有资产的“减值”为前提。

  截至去年三季末民丰特纸净资产为84267万元,民丰集团仅持有民丰特纸65.85%股权,其净值就达55490万元,以5.5亿元多的净资产,改制时仅作为2.4亿元入股,给狠狠地打了个4.3折,当然也就为高管人员以4.3折的超低价,参与大股东改制铺平了道路。

  山鹰纸业(资讯 行情 论坛):低价收购国有股

  山鹰纸业大股东山鹰集团改制,与上述两例稍有区别。山鹰集团确定的改制基准日为2004年6月30日,确认的集团净资产为29671.49万元,同期山鹰纸业净资产45198万元,山鹰集团持有山鹰纸业56.27%股权,这一块净资产为25432.91万元,从表面看来国有资产并未流失,但是,改制过程中却做了两个“大动作”。

  第一个动作是将改制所需的职工安置费用,从集团净资产中予以提留。该部分费用共7228.63万元,经提留后的集团净资产减为22442.86万元,然后确定改制后的山鹰集团总股本2.35亿元,其中国有股2亿元,占总股本85%(其余2442.86万元作为国有独享的资本公积),企业经营人员和员工以现金出资3350万元,占15%。在这里,国有股按每股1.12元出资,经营层和员工按1元出资,已经占了便宜。

  第二个动作是2004年12月山鹰纸业获准增发1亿股新股,募集资金4亿元,增发后山鹰纸业净资产从4.5亿元迅速增至8.5亿元,山鹰集团按56.27%股权,同比净资产升至4.78亿元。

  高管人员刚参与改制,其在山鹰集团的股份就从参股时的每股1元升至2元多。也许有人会说,既然山鹰集团改制基准日为2004年6月30日,而此时山鹰纸业并未增发,当然以基准日为准。

  问题是,山鹰集团经营层和员工出资3350万元将组建一创业投资公司,而该创投公司的“注册登记工作正在办理中”,就是说改制实际上并未完成,如果是国有股转让给外部人,转让并未完成恰逢公司增发净资产大幅增值,相信国资部门在批复时肯定要求调高转让价,可仅仅是因为转让给内部人,增发募资的4亿元净资产就这样“忽略不计”了 。

  结语:大股东改制内部人暴富

  国企改制已成“最后的晚餐”。“自办一个企业不如收购一个企业,外部收购不如和管理层一起收购……”借改制之际把国有资产变成属于自己的股权,成了部分上市公司高管最有效、最快捷的发财致富方式。

  就如上述三例,纷纷抢在年底前突击改制,给人的感觉就像在抢钱。

  2005年是国企改制规范年,类似的大股东改制、内部人暴富的现象,难道不应该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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