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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公司应向社会投资者公开致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6:26 金时网·金融时报

  记者 李侠

  本报北京6月3日讯 记者李侠报道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对违规公司的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日前发布了《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实行公开致歉并试行弹性保荐制度的通知》。对于受到证监会公开批评、深交所公开谴责以及信息披露质量较差的上市公司,通知责令其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致歉,并就违规原因、违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后续整改措施等作出公开说明。

  通知还规定,对于存在上述违规行为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司,鼓励其在法定保荐期结束之后,继续延长保荐期,对于法定保荐期已经结束的,要求其重新聘请保荐机构进行持续督导。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开致歉及弹性保荐制度”重申了中小板从严监管的理念,特别加强了对违规公司以及信息披露质量差公司的重点监管,充分发挥投资者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同时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督导作用,促使这些公司不断提高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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