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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试水三年得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13:26 《董事会》
新浪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新浪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005年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水,至今已近三年。中国的股权激励从零开始,逐渐得到市场认同,目前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 文/刘国芳 朱米香 2006年,沪深两市共有4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其中22家获证监会备案无异议批复。 2007年12月,随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接近尾声,又有1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 中国的股权激励一路走来,历尽艰辛,近三年的股权激励实践取得了不少令人欣喜的进步。 多数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业绩得到了明显提升 股权激励计划旨在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业绩始终是评价方案成功与否的关键指标。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万科、金发科技等8家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2006年共完成净利润约30.12亿元,同比增加12.01亿元,整体增幅为66.32%。万科、金发科技、苏泊尔、双鹭药业和宝新能源的净利润增长率均高达45%以上,万科和宝新能源的主营收入增长率分别高达69.04%、71.21%,宝新能源净利润增长率更高达218.87%,远高于同行业中其他公司的经营业绩指标。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2007年3月份开始,中国证监会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只有完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后才能报送股权激励材料。因此,今后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必须在公司治理上达到一定的标准。 从公司自身来讲,实施股权激励后,由于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或将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效益,越来越多的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像股东一样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为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劳作,降低了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道德风险。 另外,股权激励设定的较为严格的考核程序,进一步约束了公司管理层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规范了公司的运营。 激励对象范围有所扩大,激励比例呈下降趋势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2006年,43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大多集中于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重要骨干或核心员工很少被列入激励范围。2007年,这一现象有所改善。在年底公布方案的6家上市公司中,激励对象几乎都包含了中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股权激励伊始,不少上市公司用于激励的股票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较高。2006年激励比例在8%以上的上市公司占比高达30%,这一比例在最近启动的新一轮股权激励中则有所降低。 股权激励门槛提高 2007年年末开展的新一轮股权激励无论在行权价格,还是在行权条件方面,都比以往要苛刻不少。 首先,行权价提高。最近公布方案的中小板公司行权价相当醒目,金螳螂、报喜鸟、太阳纸业、沃尔核材的行权价格分别为49元、32.6元、34.17元、47.60元。 其次,激励的业绩目标正逐步提高。大多数上市公司主要以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为业绩目标,从具体数值来看,早期进行的股权激励所要求的净资产收益率大多在10%左右,年均净利润增长率多在10%-25%之间。最近,股权激励的授予条件明显提高,如冠城大通要求“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每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且每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 虽然国内的股权激励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很严重, 有待在今后股权激励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克服和完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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