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57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9年8月13日下午14:4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9年8月12日下午15:00—2019年8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9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茂洪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9,313,1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9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8,166,3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4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46,79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86,1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39,3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46,79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5%。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4,203,200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078,100股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13,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786,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平、刘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58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广州亚冠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冠精密”)股东决定,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亚冠精密进行吸收合并。实施吸收合并后,亚冠精密将依法注销,其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本公司承继。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和邮寄方式申报,现场申报需持债权资料到以下地址申报债权,邮寄申报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59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陈大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增持股份的规模:1,000万元至2,000万元人民币
2、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大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陈大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陈大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陈大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
2、陈大江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陈大江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区间:1,000万元至2,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实施增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陈大江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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